(星島日報報道)
蔡先生來信欲查詢使用液晶體電視機的安全要點。
機電工程署回應:根據《電氣產品(安全)規例》,在香港銷售的家用電氣產品,包括液晶體電視機,要符合認可的國際安全標準。機電工程署會不時巡查及抽查市面上出售的家用電氣產品,確保產品已獲發「符合安全規格證明書」。市民應到有良好商譽的店鋪購買,使用時亦要留意以下數點:
1.當發現有不尋常現象,例如異常聲音、異味、或無故跳掣,應關閉液晶體電視機的電掣,拔出電源插頭,並安排有經驗技師檢查。
2.切勿長時間連續不斷地使用液晶體電視機,以免機內元件過熱,引發火警。
3.液晶體電視機附近應留有足夠散熱空間。
4.定期清理積在電視機上的塵埃,包括散熱口。不要用濕布、汽油或稀釋劑等進行清潔 。
5.在關機時,應關掉電視機的總掣,不應長期依賴遙控器關機,尤其在睡覺或離家前,以策安全。
6.不要將液晶體電視機放置在潮濕或可被陽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如露台、浴室等。
7.切勿將液晶體電視機散熱口遮蓋或堵塞。
8.定期安排有經驗技師檢查及維修。
9.遵照說明書的使用指引。
市民若有關於電氣產品的查詢,請致電1823電話中心或登入機電工程署網頁http:
www.em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