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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女生求助遇鹹豬手港大副教授涉非禮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一名副教授,涉嫌在校內非禮兩女生,昨日受審。其中一名女事主供稱,被告藉詞指導撰寫求情信予其他教授,好讓她繼續升班,其間教授對她上下其手,更把她的手放在他下體上。

否認兩項非禮案的愛爾蘭籍被告Shortall Terence Joseph(53歲)目前仍於港大任職。事發時20歲的女事主X以往沒有上過被告任教的課,她憶述今年5月初,因學分不足而向身為課程主管的被告求助。

今年5月8日下午,她在被告的辦公室與被告見面。被告表示會指導她向其他教授撰寫求情信,故二人並排坐在電腦桌前,其間被告突然把右手輕放她的左腰背上轉圈,她即趨前避開,雖感奇怪,但以為只是外國人較熱情,而且被告作為教授,相信其為人,故未有投訴。

但被告再乘勢把手伸進女事主的牛仔裙與內褲之間,她大吃一驚用手擋開,被告繼續把左手移近其臀部與大腿內側,又親吻女事主雙唇,右手壓向其胸部。女事主隨即說「不」,對方道歉,二人沉默一會後,被告再次著她在其指導下繼續打信。惟被告旋即再次把手放在她的左腰,女事主稱當時太害怕,而且被告已道歉,認為他不會得寸進尺,故未有反抗。

豈料副教授變本加厲,多番企圖把她的右手放在其陽具上,又拉開褲鏈,最終女事主目睹並觸及其陽具,大驚下把他推開,衝往女廁不斷洗手,以及致電表姐哭訴,並於3日後由社工陪同報案。

辯方反指女事主首兩次錄取口供時,均沒提及被告曾把她的手放在其陽具上,又指被告從沒非禮她,但女事主並不同意。辯方又指女事主一直沒有呈交一份會影響她能否繼續學業的習作,本應於案發當日向另一教授解釋,但她卻選擇與被告見面。審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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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非禮案 副教授Terence Joseph Shortall涉三招淫辱

港大教育學院愛爾蘭籍副教授涉嫌非禮兩女生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第二名女事主作供稱,她因相信被告為人,縱使知悉女同學聲稱被他非禮,仍到其辦公室與他會面閒談,卻遭對方熊抱吻面,雙腿夾腳。記者:蔡曉楓

第二名事主(21歲)供稱,她曾多次出席被告參加的會議,而她在案發前數天在Facebook中與被告閒談,兩人談得興起,被告邀約她到其辦公室續談。事主於今年5月11日傍晚時分到被告的辦公室,兩人閒談的話題包括家庭背景、宗教及同學等。當時兩人坐在沙發上,其間被告曾掃她背部,又胸貼胸熊抱她。事主續稱,被告其後改為坐在一張有轆的椅子上,她則雙腿合攏坐在沙發上,被告「碌」到她面前,以雙腳夾住她的雙腿一會,之後被告縮開。不久,被告再「碌」到她面前重施故技,「佢雙手放喺我膝上,錫埋嚟,我避開擰向右邊」,被告吻在事主的左面頰上。
曾與首名事主商討解決

事主感到十分驚慌,形容當時她腦內一片空白,認為以前的課程總監不會如此。事主禮貌地結束對話後離開,被告卻約她幾日後再到辦公室見面。她在辦公室逗留了兩小時,甫離開便見五名男女同學在門口。他們因知悉首名事主指稱遭被告非禮,因而擔心她。事主亦向他們透露遭被告吻面及夾腳。當晚她接獲警方來電,才知首名事主已報警,並向警方說她亦有類似經歷,警方遂向她查問,翌日她到警署錄口供。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說,首名事主於5月9日向她透露遭被告非禮,翌日兩人在電話傾談此事,經商討認為有三個方法解決問題,一是立即報警,二是通知校方,三是「當無事發生」。事主尊重該同學的決定,未有鼓勵她報警,她自己相信被告為人,故仍繼續赴約。她又指不打算立即報警,欲向校方投訴後才決定。被告Terence Joseph Shortall(53歲),否認非禮兩名女生。案件編號:ESCC2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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