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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查違例泊車,指司機拒捕

警長涉打斷的士司機肋骨

一名警長被指調查一名涉嫌違例泊車之的士司機時,以雙掌摑面、拳槌背脊、膝撞左肋,導致司機肋骨骨折,警長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反指司機拒捕,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任職赤柱警署巡邏小隊警長的周一傑(40歲)被控去年12月20日,在赤柱警署內襲擊的士司機周仲生,致令他身體受傷害。事主憶述,當日下午近6時,他將的士停在赤柱新街限制區內等客,其間一名警員趨前,稱要對他發出罰款告票,惟未有解釋原因;司機拒絕合作,稍後包括被告在內的3名警員到場增援,以阻差辦公為由拘捕他,帶返警署。

事主被帶到會面室,遭警長以雙掌掌摑面頰,又被對方從旁以膝撞向其左肋兩次,司機痛極彎身,豈料再遭從後襲擊背部及頸下位置,並被言語人身攻擊。其後警長數度折返,再襲擊司機背部,但兩名在旁警員與一名路經女警均未加理會。

事主當晚被帶往香港仔警署繼續調查,他向值日官投訴後被送往律敦治醫院驗傷,證實他胸壁左下方與背部右肩胛觸痛,X光化驗顯示其左胸一條肋骨骨折。

惟辯方向司機盤問時反指他拒捕,要勞煩警員把他抬下的士,司機被按在地上時仍不斷掙扎,手舞足蹈,令多名警員受傷,最終迫使被告需以膝跪向他的左胸,才能鎖上手扣;辯方又指被告從沒踏足會面室,但事主否認,審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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