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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北上吸毒被捕港青加監

青少年吸毒問題惡化,中港兩地雷厲打擊毒禍,逾百名日前在深圳  娛樂場所吸毒被捕的港青,部分人原定昨日結束五天戒毒拘留,但深圳當局配合港方策略,將他們一律「加監」十天,拘留滿十五日才予以釋放,以收阻嚇,而本港警方亦配合行動,全力堵截毒品來源。

北上吸毒被捕港青「加監」,一律拘留戒毒十五天才予釋放。行政長官  曾蔭權  日前在立法會  答問大會上宣布,將親自率領各個司局長,督導抗毒工作,並透露早前向到訪的深圳代市長王榮要求,協助打擊香港青少年北上濫藥後,深圳公安決定加重日前在深圳娛樂場所吸毒被捕港人刑罰。

本月四日凌晨,龍崗區大批公安突擊檢查位於福田區的「皇后大道」與「聖保羅  」兩家娛樂場所,共拘捕四百八十七名涉嫌吸毒、販毒及容許賣淫的人,當中包括一百一十九名北上吸毒的本港青年男女,收押在深圳龍崗區拘留所,接受五至十五天拘留戒毒。

被收押的港青,部分人因吸毒情況較輕,原定昨日結束五天戒毒拘留,近百名本港及內地親友,昨晨九時集結深圳龍崗區拘留所外,準備迎接他們「出冊」,但到了九時三十分,只有個別內地男女從拘留所步出,一直不見任何港人獲釋。

港人親友向當值公安查問,才驚悉深圳當局下令所有被收押港青,一律要拘留十五天,即原拘留五天的一律「加監」十天,直至拘留滿十五日才可離去。

港青親友及後向公安查問原因,得悉深圳治安當局認為,北上吸毒屬集體犯罪,而且犯罪情節嚴重,加上為配合港方雷厲打擊毒禍,故決定對北上吸毒港青「加監」,以收阻嚇之效。

據悉,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一般有吸毒情況的人,若屬於不成癮的,會處以五至十五天拘留,如屬成癮的要強制戒毒,以往考慮拘留所空間問題,一般處理時不會採用法律上限,而今次大嚴打行動,當局對收押港青採用拘留上限,目的是要警告港青勿以身試法。

深圳公安在本月起啟動加大打擊「黃賭毒」案件新機制,重點關注港人在深圳活動、尤其港青北上濫藥問題。對於香港吸毒者的處罰,如果吸食海洛英等傳統毒品,將被送至戒毒所強制戒毒兩年;如果吸食新型毒品如「K仔」,第一次處以行政拘留,三年內被發現第二次吸食,也將被強制戒毒兩年。

本月四日凌晨,深圳公安掃蕩福田區「皇后大道」的士高  及「聖保羅」夜總會後,本月六日再掃蕩以「黃業」聞名本港的「三沙一水」(沙嘴、上沙、下沙、水圍),拘捕大批包括港人在內的吸毒者、嫖客及內地妓女。

至本月八日,大批公安再突擊搜查羅湖  區娛樂場所,展開嚴打黃賭毒行動,重點針對北上濫藥吸毒港青,嚴打行動一浪接一浪,相繼有大批港人因在娛樂場所吸毒或嫖妓被捕,令深圳娛樂場所中人膽戰心驚。消息稱,深圳當局打擊港青北上吸毒的搜查行動,將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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