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香港及澳洲新南威爾斯均有註冊的醫生,早前於澳洲被裁定違反6項處方藥物規例及專業守則等罪名,被註銷澳洲牌照。
香港醫務委員會昨日就該醫生在澳洲的違規行為是否套用於香港而舉行聆訊,最後裁定6項相同控罪成立,認為該醫生違反專業操守,判停牌42個月。醫委會指控罪關乎類固醇類藥物,屬嚴重罪行,若被告欲申請復牌,須提出證據證明會接受監管下安全執業。
被告林全昨日因身在澳洲而沒有出庭,亦無律師代表,但他早前向醫委會表示認罪。他求情指自己過去在香港及澳洲均沒有任何違反專業操守紀錄,而且非常後悔,並表示已改變及不會再犯。
他亦聲言自己當時受到病人威脅及恐嚇,和不知道怎樣處理業餘健身人士(涉案病人)的要求才致犯案,但不被接納。
控方指林全曾向調查人員提供誤導性陳述,因他在調查初期辯稱處方類固醇及人體生長激素以醫治陽痿病人,後來又改說是為業餘健身人士處方。
被告於1991年起長期在澳洲執業,他被指於99年至02年間,分別向23名、5名及1名病人處方類固醇、人體生長激素及嗎啡,其處方違反澳洲毒藥及醫療物品條例及規則。
同期,他向1名病人在缺乏足夠說明下處方甲狀腺素、沒有按法例保存24名病人的病歷,及向23名病人處方受管制藥物時無充分指示用途。澳洲當局02年收到投訴,展開紀律聆訊,06年7月裁定他罪成。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按「讚」或分享給您的朋友,以示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