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銀行私人銀行前客戶女經理挪用包括邱淑貞及馬榮成在內13名客戶逾9800萬元存款案,昨日在區院審理。承認盜竊罪的女經理的律師透露,當初因為替會德豐常務董事黃光耀妻子投資時大意,將沽出變買入,令黃妻損失700多萬元,為掩飾錯誤免被解僱才犯案,結果令銀行損失7500多萬元。
女被告卓秀兒(32歲)昨承認17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7月16日,等待索取其背景及精神報告才判刑。
恒生銀行發言人指案件未完結,不便評論。但據案件主管在庭外透露,涉案銀行將承擔客戶損失。
被告昨日透過律師,向受影響客戶、銀行、家人及朋友致歉,因事件破壞客戶對她的信任,辜負家人對她的期望,亦令公眾對銀行投資的信心動搖。辯方求情指被告2005年在香港科技大學取得碩士學位,06年加入恒生銀行,月入約11萬元,惟被告承受極大工作壓力,每年需替銀行「數」,犯案時數額高達7000萬美元(約5.4億港元)一年。
律師昨稱,被告因將客戶投資弄錯,沽盤當作買入,為免被解僱,她遂透過挪用客戶存款,購入貝沙灣單位炒賣希望填數,但遇上金融風暴,未能成功。被告因而患上思覺失調,經常出現幻聽,曾萌自殺念頭。她被捕至今已還押逾一年,其間父親中風去世,她未能見父親最後一面感到很不開心,情緒更低落。
案情指被告07年2月2日至08年6月5日挪用13名客戶存款,擅自將存款提存共153次,每名客戶涉及182萬至2936萬元不等,共涉9867萬多元,其中息影女藝人邱淑貞被挪用逾1551萬元,漫畫家馬榮成被挪用逾2219萬元。被告共從各戶口中提取7582萬元存入其男友、案中次被告陳俊陞(31歲)的戶口。
陳遂將金錢作投資證券,結果損失4492萬元,並將555萬多元轉往其他自己的戶口;女被告則將1283萬元繳付購買貝沙灣的餘款,清還64萬元卡數等。
被告擅自利用會德豐常務董事黃光耀及妻子莫淑嫻的聯名戶口款項投資證券,惟損失未能計算,因黃太本人亦用同一個戶口投資。
另外,次被告早前否認一項洗黑錢罪,7月31日審訊,其間續獲保釋。控罪指他於07年1月至去年6月5日期間,處理逾5.6億元可公訴罪行的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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