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4月16日星期四05:05
【明報專訊】無業漢與19歲女友相戀10個月後分手,男方不堪打擊兩度自殺不遂,苦纏又無效,遂帶同一長一短的「求生刀」上門找女友,被女友敷衍回應,即用刀狂斬對方,更割下其頭顱確保女友已死。案件昨日開庭,被告欲認精神錯亂下誤殺罪,但是不獲控方接納。
認精神錯亂誤殺控方拒絕
無業被告梁百鳴(26歲),被控於去年3月7日在石籬邨石佳樓22樓單位內謀殺19歲女子李睿怡。雖然被告曾透過大律師表示願意承認基於精神錯亂而誤殺,但控方指根據各方證據,認為被告雖然有適應障礙及情緒抑鬱,但並非患上精神病以影響他犯案時的判斷能力,故拒絕接受其認罪。
同居近1年爭執後女友搬走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與任職接待員的李睿怡於2007年5月開始同居,至2008年2月20日,兩人爭執後事主搬回案發單位,與二姊及其男友同住。同月25日,被告割脈及服藥自殺,獲救後送往廣華醫院 ,留醫至3月3日出院。
3月5日晚,被告到李女尖沙嘴 廣東道辦公室外等她下班,兩人再生爭執,被告要求李女歸還他送贈的電話及寓所鎖匙,又追討同住時的生活費及家用共1.2萬元,李給了他3000元後離開。至3月6日凌晨,李女向同住的二姊及其黃姓男友投訴遭被告追錢,黃曾致電被告調解,但被告堅持要討回該筆款項,3人於是前往報警備案。
同日被告向李女的同事打聽,知道李女翌日會上班,當晚以536元買下分別35厘米和18厘米長的「求生刀」。至3月7日早上,李女的二姊和男友於早上約8時半外出上班,在寓所附近遇到被告,被告指欲歸還一袋屬於李女的衣衫,黃為免獨自在家的李女會有意外,刻意指李女已上班,並代為接收衣服,然後邀請被告一同乘的士離去,但被告拒絕,並向屋邨商場方向離去。
不理女友道歉哀求狂刺心臟
黃與李女的二姊登上的士後,二姊即致電妹妹,通知被告出現,至早上10時半,她再致電時,已未能聯絡妹妹。
據被告被捕後的警誡口供稱,當日他進入李女的單位後,李女承認已另結新歡,但被告認為這是她分手的藉口,於是用帶來的刀狂斬李女,縱然李女不斷道歉及哀求,被告仍沒有停手,更狂刺其心臟逾10次,最後將其頭顱割下,以確保她已死亡。被告向警方承認,為了能確保可用刀斬她,刻意在右手戴上護腕。
戴護腕確保夠力斬殺
在殺死女友後,被告表示曾打算跳樓,但想起要顧及母親而打消自殺念頭,於是致電李女的同事,告知自己殺了李女,再告知李女的地址,着她代為報警。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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