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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磊和賈靜雯搞曖昧下跪,“絕沒對不起孫志浩”,

賈靜雯(右)與老公孫志浩當年的恩愛場面歷歷在目,沒想到最後演變成如今“撕破臉”的局面。

  賈靜雯發表聲明,強調“帶女兒回外婆家,此舉動並無不法”。

  賈靜雯早前探望前輩文英後離去,在路上邊走邊笑,心情看來不錯。

  有傳賈靜雯這次鬧婚變的導火線,是跟黃磊(左)之前合作《悲傷時唱首歌》傳出假戲真作有關連。

  (台灣台北)賈靜雯與老公孫志浩爭女事件愈演愈烈,孫家至交藝人周丹薇目前跳出來反擊,指自稱找不到女兒的賈靜雯,自始至終都知道女兒在美國洛杉磯,且2006 年8月賈靜雯也曾從上海家中“強行擄走”女兒回台,長達半年不給孫家人看孫女;對此,賈靜雯透過律師一一駁斥,並表示結婚4年來,帳戶從無孫家或孫志浩任何一筆金錢進入。

  賈靜雯透過友人表示,因為孫志浩經常威脅她要帶走女兒,“你再也見不到她”,有一次雙方家長都在,孫又說出類似的話,她在情急之下,才會下跪求情,絕對不是為了甚麼曖昧簡訊,至於悔過書,則是在被威脅的情況下,為了保全她跟女兒的生活,才會簽署。

  否認搶走女兒

  賈靜雯跟孫志浩的“爛帳”愈掀愈多,周丹薇除了指出賈靜雯早就知道女兒在美國之外,還指出賈在2006年8月曾赴上海孫家制伏保母、搶走女兒回台灣長達半年,而賈除了一一否認外,律師吳宜臻說:“如果是正常夫妻,賈小姐回上海的家,需要強行進入嗎”

  有傳言指出,當時賈靜雯根本已被趕出孫家,孫家甚至換鎖,她才會出其不意從保母手中搶回女兒。賈靜雯對此不回應,她隻透露她在2006年8月11日返台,孫志浩隨即於17日回台灣,兩人在8月18日簽署協議書。

  簽下協議書後,賈才同意讓孫見女兒,並保證不能對外透露內容,否則孫將賠償她1000萬台幣(約100萬令吉)。這份協議書,現在是孫志浩極力想要回來的東西,牽扯到雙方談判的條件之一。

  假戲真作是關鍵

  但2006年8月到底發生何事,讓夫妻反目成仇有媒體報導,當時賈靜雯產後復出,跟黃磊合作《悲傷時唱首歌》傳出假戲真作,不無關連。孫志浩親舅舅的製作人劉正中,沉默多日,也忍不住跳出來說:“放著好日子不過,她真是頭殼壞了,浩浩在美有工作,梧桐妹我姐在照顧,好得很。”小朋友會找“馬麻”嗎劉說:“當然沒有,別忘了,4年內她隻在家待了一個月。”

  外傳賈靜雯曾向公婆下跪求原諒一事,劉正中說:“是有此事,當時賈媽也在現場,她也給了女兒一耳光。”至於是為了甚麼事,劉正中表示他不方便說。而據傳孫家在賈靜雯剛嫁進門時就給了她一筆安家費,劉正中表示:“我不方便談,但相信老天有眼。”劉正中表示雙方律師已展開接觸,希望社會大眾公評。

  律師也透露,孫家委任律師週二(4月7日)已跟他們聯繫,盼雙方好好協商,法院已訂27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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