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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國資委七招禁央企投機

04年中航油炒燶期油,觸發國資委全面檢查國企在海外買賣衍生產品,查足5年,直至金融海嘯殺到,無論間接直屬國務院的中信泰富(267),以至國資委旗下多間央企紛紛宣佈因炒燶衍生產品導致嚴重虧損,驚醒國資委於年初再展開全面調查,並於昨日下達七招,嚴控央企借套戥之名亂炒衍生產品。國資委昨頒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的通知》,對國企從事金融衍生業務作出嚴格規定(主要內容見附表),要求央企要有效管理風險,不得從事任何投機交易。此外,資產負債率高、經營嚴重虧損、現金流緊張的企業,更不可涉足金融衍生產品。

高負債企業 禁炒衍生產品
國資委指,央企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原意是透過金融衍生產品穩定收入、對冲風險,但這行為在央企濫用及運作不當下變成「雙刃劍」,甚至造成災難性後果。金融海嘯後,多家央企的金融衍生產品業務相繼爆出巨額虧損。今年初,單是中國國航(753)、東方航空(670)和上海航空等3家航企金融衍生產品賬面虧損總額已達131.7億元人民幣。國資委要求央企需要嚴守套期保值原則;以前年度金融衍生業務出現過嚴重虧損或新開展的企業,在兩年內持倉規模不得超過同期保值範圍現貨的50%,若出現重大虧損、浮虧超過止損限額、被強行平倉或發生法律糾紛等事項,應當在事項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向國資委報告。國資委並要求央企先清理現有的不合格業務,各央企應當將金融衍生業務清理整頓情況於本月15日前書面報告國資委。

國資委七招嚴控國企涉足金融衍生業務
一.清理期貨、期權、遠期、掉期等產品,包括停止持倉過大合約等二.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三.嚴守套期保值原則,包括持倉規模不可超過同期保值範圍現貨的90%、2年內持倉規模不可超過同期保值範圍現貨50%,持倉時間不可超過1年等四.切實風險管理,包括評估對手風險五.規範業務操作流程,包括建立應急機制六.定期滙報,每季度結算日的10日內向國資委滙報持倉與資金狀況等、若發生重大虧損須於3日內滙報七.依法追究責任

 國資委七招禁央企投機圖片1
內地包括國航在內等3間航企,今年在金融衍生產品賬面慘蝕132億元人民幣。 資料圖片
from http://appledaily.atnext. ... art_id=125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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