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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沽空擬須申報 阻造市 港推行無時間表

國際證監會(IOSCO )昨推出全球「一致並行」的規管沽空交易檢討報告,擬議的新例則要求參與沽空者超過某個比率即要申報,換言之,沽空大戶日後要造淡一定「現形」,被指造市的壓力亦大增。記者:羅嘉銘
現時港交所(388)每日僅公佈個別股份的全日沽空總數,但沒有公佈沽空者身份及其相關沽空數量。國際證監會旗下包括英、美、港、日等14個主要金融中心代表,在去年11月中「G20金融峰會」會面後認同,扭曲的沽空活動令市場失去信心,全球監管當局有必要訂立更一致的沽空規管機制,設法消弭各地就「無貨沽空」執法的異同,同時亦務求減少對正當沽空對冲活動的衝擊。

韋奕禮:不排除嚴限沽空
該份沽空檢討報告的工作小組主席是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他昨日表示,外界普遍贊同香港實行的「先借貨才可沽空」制度,而有關制度至今仍然穩健,他不排除當局在必要時亦會嚴限沽空,但目前未有任何安排,而只准許在高於市價才可沽空的「限價沽空」機制亦會繼續執行。是次諮詢期至5月4日,韋奕禮表明難以估計何時實行,香港亦未有時間表,「可能屆時已度過金融海嘯,但方案始終讓市場發展更健康。」他指報告主要提出四個「和而不同」的監控沽空大方向:一、監管機構會適當調控沽空活動,以減少對正常運作金融體系的潛在風險;二、沽空活動亦要「適時」向監管機構作出披露;三、沽空活動應受到有效的監管和限制;四、預留豁免機制讓正當沽空正常運作。

Webb 倡淡倉逾5%始公佈
韋奕禮坦言,沽空利益難以界定,現時各地就規管「沽空」定義迴異。以英國為例,當地沽空活動規管範圍包括淡倉正股、淡倉ETF (交易所買賣基金)及場外衍生造淡金融產品,但美國所包攬的則相當狹窄。被問及所持淡倉水平便要公佈的「門檻」,他僅指英美均為有關水平訂於該項股份總股本的0.25%,但沒有回應香港現時1%水平是否要跟隨降低。報告建議,新例最終應視乎個別地區按自身環境「微調」而定,但大原則是全球通行,「就像股神畢菲特07年逐步悉售中石油(857),也要根據香港監管條例披露。」韋奕禮指報告亦沒有就違規事項引入懲罰機制。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 建議香港應提升所持淡倉比例與好倉睇齊,即超過5%才要公佈,英美的0.25%則太嚴苛。

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現行沽空滙報制度
•香港證監會沽空交易披露:透過證券行所持淡倉披露門檻:多於總股本1%向市場披露機制:每日公佈整體沽空交易,個別股份淡倉增減T+3形式公佈•美國證監會沽空交易披露:須披露所持淡倉披露門檻:機構投資者多於總股本0.25%向市場披露機制:機構投資者需每日公佈淡倉情況•美國自律監管機構沽空交易披露:毋須披露所持淡倉披露門檻:經紀及交易員需披露所有淡倉股票向市場披露機制:每日公佈整體沽空交易•英國金管局沽空交易披露:毋須披露所持淡倉披露門檻:多於總股本0.25%向市場披露機制:投資者每日向市場公佈•澳洲證券及投資委員會/ 交易所沽空交易披露:透過證券行所持淡倉披露門檻:毋須披露向市場披露機制:每日公佈整體沽空交易

 沽空擬須申報 阻造市 港推行無時間表圖片1
韋奕禮指,國際證監會是次加強監控不會令沽空活動全面萎縮。資料圖片
from http://appledaily.atnext. ... art_id=1252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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