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港人到海外旅行時,為求方便使用手機漫遊服務,消委會過去一年接獲200多宗漫遊通話投訴,當中八成半涉及收費爭拗,有個案涉及漫遊款項更高達7.6萬元,最常見陷阱因通話期間出現「跳網」而遭收取昂貴漫遊費。
最高被追收7.6萬元
消委會去年至今年1月共接獲263宗有關手機海外漫遊服務投訴,八成半與收費有關,大部份涉款數千元;去年單一個案涉及的最高金額達7.6萬元。最常見投訴是消費者向電訊商選購本地收費海外漫遊平價計劃,即在海外指定國家及地區使用電訊商在當地指定的網絡通話,可以本地通話的收費計算漫遊回港的通話費,結果卻被追討以千元至萬元計的漫遊費用。消費者被多收漫遊費主因是墮入「跳網」陷阱。因在外地使用手機時,當指定的網絡訊號太弱而未能穩定連線時,手機會自動搜尋並連接到另一訊號最強的網絡,屆時通話將按較貴的標準漫遊費計算。消委會提醒巿民在海外致電前,應查看手機所用的是否指定網絡,一旦發現跳網,應重新選定網絡及轉到指定網絡接收較好的位置才撥打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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