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證與窩輪市場同樣需要流通量提供者(俗稱:莊家)提供流通量,在牛熊證的上市文件列明了流通量提供者的責任。例如:在一般情況下,在開市後首五分鐘起,直至收市為止(不包括開市前交易時段、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或港交所(388)可能不時指定之任何其他時段),牛熊證的流通量提供者都需要為其負責的牛熊證提供持續報價或回應報價要求,並提供一定數目的流通量,即流通量提供者應提供最少10手牛熊證的流通量,假設每手股數為1000份,則需要提供10000份的報價。
提供流通量及報價
此外,發行商必須在上市文件內列明牛熊證買賣價之間的最高差價以及最長的回應時間,同時投資者可根據報價制度,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提供報價。然而,在市況顯著波動時,牛熊證的買賣差價可能會較闊,因為流通量提供者的對沖風險增加,從而提供較闊的買賣差價,甚至出現暫停報價的情況。假如在開市交易前時段,牛熊證的相關資產已觸及牛熊證的收回價,有關的牛熊證便會被強制收回及即時停止交易,流通量提供者也不會在開市後提供任何報價,所以,遇到市況大幅波動時,投資者宜注意牛熊證的收回價與現價之間差距,尤其近日港股市況較為波動,越接近收回價的牛熊證,被強制收回的風險及投資風險也會越高。資料僅供參考之用麥格理資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工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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