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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澳地區] 陳水扁洗錢案:吳淑珍大嫂15秒極速認罪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就陳水扁家族洗錢案開庭,傳喚吳淑珍大嫂陳俊英和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庭訊一開始,審判長蔡守訓直接詢問陳、郭兩人,被控洗錢是否認罪?二人在短短15秒內就接連表示認罪。兩人又透過律師當庭提出認罪協商,希望爭取緩刑或輕判。

辜家二少被列洗錢被告
陳水扁洗錢案:吳淑珍大嫂15秒極速認罪圖片1
郭詮慶當庭認罪後,向法官要求認罪協商。梁建裕攝
但檢方只承諾會向檢察首長建議和郭詮慶進行協商認罪,陳俊英則因還有其他洗錢罪行仍在偵辦中,成為扁案唯一認罪,但無法立刻獲得檢方同意的被告,全案下次將在10日(下星期二)傳喚最後一名被告吳淑珍開庭。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表示,檢方認知郭、陳兩人當庭悔過之態度,也支持特偵組針對郭的部份,請求減免其刑的立場。至於聲請轉變訴訟部份,請先暫候核辦,以便被告和特偵組在訴訟外進行認罪協商。昨日的庭審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至此,扁家弊案中包括扁子陳致中夫婦和扁嫂哥哥吳景茂等九人認罪。不過,昨日下午到台北看守所探望阿扁的台南縣議員郭秀珠,事後引述阿扁表示,其他被告認罪,與他的官司並沒有關係,所以不會對他不利。此外,特偵組在偵辦企業匯款扁家案,發現開發金控總經理、辜家二少辜仲瑩疑協助吳淑珍,將60萬美元(465萬港元)及新台幣3,400萬元(約784萬港元)款項匯往海外。特偵組昨晚證實,已將辜仲瑩列為洗錢被告。當局查出,扁嫂於2003年6月指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將吳景茂賬戶的80萬美元(約620萬港元)匯往外國。其中,辜協助將其中60萬美元匯至香港渣打銀行賬戶,檢方認為資金在香港賬戶期間並無增減、盈虧,辜的行為並非幫忙扁家理財,而是協助洗錢。台灣《蘋果日報》

 陳水扁洗錢案:吳淑珍大嫂15秒極速認罪圖片2
陳俊英昨日離開法庭時,拒絕回應記者提問。劉耿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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