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動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8日,一切有關活動及登記的時間,以Vichy伺服器接收為準。
2.獎品不得兌換現金及不得退換,Vichy保留更改獎品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3.是次推廣活動由Vichy舉辦,支持此活動的機構及相關之廣告公司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4.每人限送乙份,數量有限,送完即止。Vichy並不保證送出獎品之質量及不會因為獎品未有交收而負上任何責任
5.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事情,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Vichy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Vichy不負任何責任,且如因此導致Vichy或其他任何第三者遭受損害,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Vichy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登錄之資料或Vichy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Vichy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7..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Vichy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8.用戶提供之個人資料均會被Vichy所用及擁有。
9.Vichy將保留一切在此活動中之最後決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取消任何人之參加或勝出資格,任何人不得異議。
10.本活動遵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發生糾紛時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裁決。
[ 本帖最後由 happylala 於 2009-1-21 10:0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