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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海關搜書店 冚水貨《梅蘭芳》DVD

海關展開打擊非法「平衡進口」(俗稱水貨)電影光碟行動,前日於一個專賣內地簡體字書、雜誌及電影光碟連鎖店集團的九家書店,搜獲122張屬內地正版、講述一代京劇名伶梅蘭芳生平的同名電影《梅蘭芳》DVD 。海關指,這批影碟包裝盒上註明「只限中國大陸銷售」,任何人在港發售均屬違法。記者:冼偉倫

由國內名導演陳凱歌執導、本港影星黎明任男主角、記載一代京劇名伶梅蘭芳生平的同名電影《梅蘭芳》於上月初在內地公映,票房勁收1.3億元,該齣電影於本月1日在港上映,現時仍在上映中,票房近千萬元。

電影界支持掃蕩
香港影業協會主席洪祖星歡迎海關掃蕩行動,他指出一些中港合資電影有時是在內地先上映,而內地機制是在電影上映兩星期後便可發行影碟,這些內地影碟售價約12元人民幣,運來香港變成水貨,即使售價增至70、80元亦較本港發行的正版碟及電影戲票廉宜,不但重創同一齣電影的本港票房,亦影響日後本港所發行的影碟銷量,希望海關繼續加強掃蕩,否則本港電影業更受打擊。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李金強稱,行動中撿獲的內地貨《梅蘭芳》DVD 分普通裝,精裝及豪華裝三種,售價由35元至85元。本周三,海關人員突擊搜查一個專賣內地簡體字書、雜誌及電影光碟連鎖書店,於其中環,灣仔、旺角、屯門及荃灣九家分店、共撿獲122張內地發行的電影《梅蘭芳》影碟,約值5,000元。

只可在大陸銷售
李金強指,這批光碟屬內地正版碟、包裝盒上註明「只限中國大陸銷售」字句,市民在內地購買回港觀看不算犯法,但在本港公開發售則屬違法。他指,根據07年7月實施《2007年版權(修訂)條例》,任何人在有關電影、書籍或音樂光碟,面世的15個月內在香港發售其相關平衡進口產品(俗稱水貨),即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4年及每件侵權物罰款50,000元。

 
海關搜書店 冚水貨《梅蘭芳》DVD圖片1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李金強,展示撿獲的註明「只限中國大陸銷售」字句《梅蘭芳》DVD 。冼偉倫攝
from http://appledaily.atnext. ... art_id=1209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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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來都無用啦
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正版唔好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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