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名購買結構性產品而損手的投資者入稟向銀行索償。在內地港資製衣廠任職主管的男子,在恆生銀行存入逾800萬元資產,他指稱去年在恆生職員建議下,購買了7份股票累積期權(Equity Accumulator ),結果股價下跌,他每日要以指定價錢雙倍接貨,最高可能要付出9,000萬元。該名內地漢認為恆生沒有說明風險,故入稟索償。
稱遭職員誤導購7份期權
原告鄭維強,報稱地址廣東開平,被告為恆生銀行有限公司。恆生確認涉案職員已離職,但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出回應。鄭維強在入稟狀稱,他於04年到香港匯豐銀行開戶口,認識在匯豐任職的楊姓女職員。07年中,楊轉往恆生當私人銀行的副總裁,鄭按楊的建議,將鄭匯豐的存款轉到恆生,鄭存放恆生的資產逾800萬元。除向鄭建議申請循環私人貸款作投資外,楊還表示可以折讓價錢買中國中鐵的股票,簽約一年。楊解釋,當股價上升2至3%,合約會自動終止,但如果股價跌破行使價,投資者要以行使價購買雙倍股票。楊聲稱投資產品只是股票儲蓄計劃,不存風險,沒有說明它即是Equity Accumulator 。鄭於07年底共購買了7份中國中鐵、中國移動、中人壽的Equity Accumulator 。
股價下跌要每日雙倍接貨
08年1至2月間,該數隻股價下跌,楊要求鄭先存入3,500萬元備用,亦要為跌價的中移動接貨。至4月間,接到噩耗的鄭要求斬纜,但因要賠400萬元而告吹,鄭其後向恆生及證監會投訴。鄭指恆生銀行誤導,沒有說明風險,亦無說過股價下跌時,原來每日都要雙倍接貨,又沒有為不諳英語的他解釋文件,故要求取消合約及索償。案件編號:HCA2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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