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一名主管級前空姐,在當值機艙瘋狂偷取紅酒、小食及文具等168件物品。裁判官黃崇厚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違反誠信,考慮她犯案時行為受精神及藥物影響,並非早有預謀,判處210小時社會服務令。
稱受藥物影響犯案
被告鄺萬芳(43歲),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律師求情稱,被告因工作壓力,過份疲累,受藥物影響判斷力而犯案,懇求輕判。案情指,任職高級機艙服務員的被告,於今年7月27日在一班國泰航機上工作,她將偷取總值逾千元的168件食物和用品放入4個袋內,欲帶離機艙時,被同事發現報警。同案被告母親伍小惠早前已獲控方撤銷控罪獲釋。案件編號:TWCC2378/08
國泰前空姐鄺萬芳(圖)偷竊機艙物品,被判處210小時社會服務令。姜偉康攝
國泰前空姐鄺萬芳(圖)偷竊機艙物品,被判處210小時社會服務令。姜偉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