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控(005)繼續積弱,主因是信貸評級被降及集資陰影揮之不去。渣打(2888)早前供股,星展昨日亦二供一集資40億坡元,匯控集資的機會大增。來年的投資環境仍未明朗,趁現在市場仍有水時集資是正路的安排。一日匯控未公佈集資的安排,股價一直會受壓,如果要買匯控,要等消息公佈後。自己近日做了匯控的ELN ,年息18厘,配合「氣墊」的保護,接貨價50幾元,是穩守突擊的策略,跌不下有息收,如急跌至此低價收貨,預計坐一兩年有逾倍的回報,是化算的投資。
矯枉過正利多於弊
港交所(388)將於明年一月起延長董事禁售期,最差的情況是公司董事有7個月不能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港交所之所以有此安排,目的是進一步防止「接近消息」人士進行內幕交易,從而保障小股東利益。我心里一直有個疑問,港交所今次矯枉過正的監控董事買賣,是否已假設性地認為董事一定會內幕交易?他們一定對小股東不利?以及董事一定炒自己公司股票?簡單言之,這只是從監管機構的角度去想小股東的利益,而沒有切實想過他們的市場利益。事實上,目前香港上市公司,大部份都有家族成員及大股東作為董事局成員,他們部份財富與上市公司的股價掛鉤,因此他們都傾向保持股價穩定,尤其是當市場效率失衡時(尤其是在不利傳言或大戶借貨沽空時),董事增持對公司股價有穩定作用。回顧過去一年的大跌市,董事或大股東的增持,對小股東反而是有利。從實戰而言,大部份時間將股票舞高弄低,是對沖基金或是一些莊家,而非董事,動腦筋想想便知箇中道理。如果掛了一家公司董事職銜,甚麼東西都要申報利益,一個董事如何可盡情地炒自己的股票?自問認識不少上市公司,真的有幾多董事會炒自己的公司股票?要炒,都是炒人家的股票,否則去年也不會有這麼多的上市公司老闆死在accumulator 之手。
現有規例足夠約束
近年不論大價股還是細價股,將之舞高弄低的是對沖基金配合大行的研究報告,小投資者只做大戶的點心,監管機構卻任由事情重複又重複的發生,不多加去監管,反而去矯枉過正去限制相對較理性的自由買賣,道理何在?而且,如果過度限制董事買賣,某程度上令貨源更加歸邊,股價更不能反映實際情況。舉個例子,如果一家企業被第三者狙擊,董事卻因新例而不能為股價護航,最終損失的都是小投資者。港交所要員只要多想一步,便明白新例除了減省自己的監管工作量外,負面影響其實也不少。當然,我不是鼓勵內幕交易,只是目前現有的規例,已對上市公司董事有足夠的約束,加上目前金融市場動盪,沒理由現在來大事改革。陳永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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