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已成為大眾必備的用品之一,本港大部分銀行均推出簽帳換特色的迎新禮品,刺激消費。不過,消委會調查廿二間信用卡發卡機構後發現,所有發卡機構都不會負責迎新禮品的安全質素,反而將質素問題推至產品供應商負責。消委會認為,發卡機構是有責任確保送贈禮品符合安全標準及質素。另有十四間發卡銀行,需向短時間取消信用卡客戶收取停卡費用。
消委會指,今年首半年接獲有關信用卡產品及服務投訴達一百八十一宗,當中四十四宗涉及迎新優惠及禮品換領,故最近比較了市面廿二間信用卡發卡機構,對比禮品和獎賞吸引新客戶的內容。
調查發現,大部分迎新優惠均有附帶條件,最普遍是在首數月內使用信用卡簽帳滿指定金額後換取有關禮品。
消委會指,四十四宗有關迎新禮品投訴包括未能換取所需禮品,其中有六宗是涉及產品安全及質素,如投訴小型家電出現漏電情況等。調查又指,所有發卡機構是不會負責禮品的質素及安全問題;如遇禮品缺貨或換罄,只有發卡機構「AIG」表示會確保客戶換取所選禮品,其他則表示保留權利以其他禮品作補替,但不會個別通知客戶所選禮品換罄。
發卡機構有責任保安全
消委會副主席郭琳廣認為,發卡機構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所贈送的禮品安全和質素上合乎使用者的合理期望,並不是將責任推由產品及供應商跟進。而大部分發卡銀行,對短時間終止新卡的客戶收取「停卡」費用,由一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不等。
大部分信用卡的迎新優惠均有附帶條件,要持卡人在指定時間消費滿指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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