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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探針:消費券不是經濟救藥

最近,自由黨和工聯會大力促銷消費券,說可以擴大內需,增加消費,振興經濟。聽起來,真有點像幾年前那些寶藥黨兜售假藥,說服用後可以讓人重振雄風,藥到病除。但實情又如何?消費券至少有七大問題:一、一方用券,不另消費,他方收券,變現留用,整條消費鏈就只有這單一環節被激活而已,之後又沉寂下來,等於政府自作主張,將納稅人的錢,通過消費者的手,塞進商戶的口袋,有人說是「商粹」,實不為過。二、消費券頂多只是改變了消費工具,以十元消費券替代十元現金,但沒有改變消費規模,人們極少會用完消費券再掏現金消費。三、發行消費券涉及相當可觀的行政成本和環境成本,得不償失。四、消費券一推出,大型超市等商戶見獵心喜,可能趁機調升商品價格,一漲難返。五、消費券性質上屬於輔助貨幣,相當於由政府發鈔,可能誘發惡性通脹。六、使用消費券當然不會讓市民恢復信心而增加額外消費,大多只知撿到便宜,一時開心,難拾信心,無濟於事。七、消費券絕非社會救濟,原意只是要刺激民間消費,但卻被若干議員模糊了兩者區別,進而鼓動民情;畢竟貧病者有權申領綜援,也可要求必要的社會福利,但跟消費券原意完全無關。

日本經驗是反面教材
何況歷史殷鑑不遠,日本的失敗經驗就是很好的反面教材。九九年,日本前首相小淵惠三曾被在野公明黨逼迫,推出僅針對老幼族群的「地域振興券」,要求自行領券,不能跨區使用,有人將消費券折價或原價出售變現,或因券上印有精美柯南圖案而收藏不用,券外的額外消費更見冷清,而政府投入每一百元,就只有三十二元流入市場,無助刺激消費。話雖如此,時至今日,各地政府卻紛紛磨拳擦掌,躍躍欲試:台灣最近拍板定案,在農曆新年前將發放總額超過八百億新台幣的消費券,人人有份;德國也正研究是否發放僅針對受僱勞工(不含公務員)面額五百歐元的消費券,待明年初定案。觀乎一眾政府官員站在激情的高地上吶喊,往往缺乏理性的經濟分析,實不宜香港盲目跟風,有樣學樣。

應按香港實況尋出路
那麼,出路在那里?在香港,由於匯率和利率缺乏可操作性,但外貿順差持續,沒有過度信貸,儲蓄比例可觀,銀行暫未失控,因此可以做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擴大公共開支,投資基礎建設,以創造就業和刺激內需,同時完善制度配套,嚴防工程緩不濟急、工程缺乏實效和官商利益輸送這三種假大空現象。二是推動稅務改革,而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明教授(Paul Krugman )所提出的大緩和(Great Moderation )建議,可以擇善而從,例如提高免稅額(相當於對窮人適量減稅──毋須退稅,以免虛耗公帑),增加上層薪俸稅率,加大累進幅度,修補利得稅網漏洞(相當於向富人適量加稅),擴大中產階層,緩和貧富兩極,兼顧收支平衡與振興經濟,並以此作為明年財政預算案的主軸。三是針對破產、欠薪、失業、貧窮等風雨欲來的社會危機,檢討現行社會福利制度,籌劃未來,但在現階段,不宜用藥過猛,硬要在本港簡單稅制外,為了圖利他人,開徵涉及全民退休、失業、醫療保障之類的供款,最後只會讓市民在經濟寒冬中雪上加霜。桑普文化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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