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Boy Boy 爭取了居住權的曾志明夫婦希望低調,不願正面出鏡接受訪問,但他們提醒全港業主遇到相同情況,應翻查公契,勿盡信法團的片面之詞。
大廈公契沒寫「嚴禁養狗」,但住戶守則「禁止飼養」,究竟可唔可以養?為了這個問題,一名住在美孚新村的退休師爺,花費數十萬元跟業主立案法團對簿公堂。結果,法官判令指,公契凌駕於住戶守則,業主有權「盡情享用自住單位」!
此例一開,不單狗師爺可以光明正大養狗,不少屋苑狗主紛紛找他教路,預備入稟挑戰大廈禁止養狗的規定。記者翻查不少屋苑公契,發現近年落成的屋苑為了吸引狗主和非狗主,公契多寫得模稜兩可,一旦有爭拗,勢必「法庭見」。
法庭已判決美孚住戶有權養狗,但屋苑內仍見到「禁止養狗」的標誌。
「我而家又唔係用間屋做一樓一,又唔係響屋企販毒,我只係養隻狗啫,我真係唔明點解要咁樣趕絕我!」雖判決距今兩週,曾志明仍然激動,覺得受歧視。
五十多歲的曾志明,做過律師樓師爺,現在開物流公司;他搬入美孚新村廿多年來,一直見街坊有養狗,屋苑更設有狗廁所,方便狗主,只是近年才清拆,於是一直以為美孚可養狗。○四年,他見三名子女已經長大,所以養一頭金毛尋回犬Boy Boy 作伴,視牠如兒子,詎料不斷受到管理處投訴,指他滋擾鄰居。
記者首次到訪他家,Boy Boy 懶洋洋地走到門前迎接,輕輕擺了擺尾巴,沒有吠一聲,便自顧自攤在睡房門前。「嗰時真係好慘,養狗好似做賊咁!」曾先生嘆,兩夫婦當時怕人投訴,無奈安排Boy Boy 寄住朋友處,暫避風頭。「好陰功呀!Boy Boy 去咗三日,三日都唔肯食嘢,日日只係攤響地下,耐唔耐哀鳴,我哋點忍心唔理佢!」結果,Boy Boy 虛脫得要入院吊鹽水。曾太說起這件往事時,仍感心痛。
Stanley 為了家中三頭史納莎,甘願惹上官非。
預備對簿公堂,韻濤居的狗主們除了翻閱大批法庭文件外,亦合資成立訴訟基金,準備長期作戰。
兩公婆不忍心,唯有悄悄接Boy Boy 回家,為了帶牠落街散步時,免鄰居指責,好心朋友為牠度身設計了一部「走鬼車」。「成部酒樓點心車咁大部,我哋日日推佢入去,好似賣點心咁,落到街先靜雞雞放佢出來。」曾太說。
去年初,他們收到業主立案法團的律師信,限令在兩個星期內必須搬走Boy Boy 。
曾志明坦言這次「趕狗入窮巷」,決定反抗到底,幸好他做了卅年律師樓師爺,法律條文、打官司難不倒他,他自行研究大廈公契內容,發現原來一直是業主立案法團自行制定的住戶守則列出「不准養狗」,但公契根本沒有任何養狗條文。由於公契法律地位凌駕住戶守則,他先下手為強,在法團向他發出禁制令前,先行控告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公司不合理。
曾志明說,他早視Boy Boy 如親子,決不棄養;另外,要照顧住慣美孚的八十多歲外母,他亦不願搬離美孚,所以他認為這場「硬仗」一定要打。
夜半搞門 嚇狗狗
「硬仗」曾志明不怕打,想不到管理處居然使「陰招」。Boy Boy 一直很乖,鮮有在單位內吠叫,但曾志明指,管理處為收集Boy Boy 滋擾鄰居的證據,經常在深夜十一、二時拍門到訪,而且又多次在他家門外,觸動鐵閘或發出噪音,希望誘使Boy Boy 吠叫,使他不勝其煩。
這場官司由去年四月入稟,到今年六月上庭,到十月才正式有結果,法官指大廈公契凌駕於住戶守則,而公契中已明確列出「賦予業主盡情享用自住單位的權利」,換言之,業主可以盡情在單位內飼養狗隻;所以,「不准養狗」的住戶守則違反公契,判決曾志明勝訴。曾除了可取回廿多萬律師費,法官還判曾家這段日子常受管理處滋擾,造成精神壓力,所以管理處要賠他八千元。
這場官司大勝,為全港的狗主帶來鼓舞,曾搖身一變成為「狗師爺」,這兩週不時收到一些狗主或寵物團體的求教電話,不少甚至欲學曾打官司。原來,本港的大廈公契存在灰色地帶,不少狗主飽受業主立案法團「逼遷令」的困擾。荃灣韻濤居的Stanley 就找曾師爺幫手。
為了方便全港狗主搵屋,朱念爵與網友合力編製《全港可養狗屋苑名冊》。
美孚狗主們從此可以光明正大養狗。別了偷偷摸摸的生活,閒來更可以集合一起,到附近的城門水塘行山。
一觸即發 訴訟潮
Stanley 一直以為韻濤居准養狗,所以二千年搬入時,養了三頭史納莎;但業主立案法團去年一月開會時,卻態度曖昧,一面指大廈公契嚴禁養狗,但另一面又拋出了有條件「養狗方案」:經「兩次口頭警告及兩次書面警告」後,便會禁止不自律的住戶養狗。Stanley 說︰「嗰次會議,我哋覺得好開心,因為呢個結果即係等於立案法團已經開綠燈,俾我哋在有條件之下養狗。」
不過,到了今年六月,業主立案法團又指,一名女住戶聲稱曾被一頭貴婦狗「嚇親」,要送至深切治療部留醫。業主立案法團於是發了五十封律師信,不准居民養狗。
Stanley 聯同其他狗主商討對策,才發現韻濤居的公契根本沒有列明「禁養寵物」,一直只是由法團單方面訂出禁養守則。結果,韻濤居最終有十五戶願意挺身而出,步曾志明的後塵打官司。
「而家我哋每戶拎咗四萬蚊出嚟,然後我哋每戶每個月仲會供千五蚊俾個基金,如果單官司排期兩年後先打,咁我哋應該儲到過百萬彈藥。」
大廈公契含糊
「養狗」問題鬧上法庭,全因大廈公契內文不清。本刊翻查本港多個大型屋苑公契,發現就算是相同的公契條文,在不同的屋苑,竟然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以荃灣韻濤居的公契為例,公契的寫法與荔枝角另一屋苑泓景臺的寫法一模一樣,但泓景臺不但容許住戶養狗,而且更在屋苑範圍設立放狗區,方便狗主。不過,擁有類似公契的夾屋屋苑欣圖軒及出售公屋翠屏北村,卻被嚴禁養狗。
公契條文如此混亂,就連大律師陸偉雄亦認同存在灰色地帶。「就算唔同嘅律師,都可能有唔同演繹。咁多唔清晰嘅地方,如果有爭拗時,一定要上法庭,由法官去演繹。」他說。
除了部分屋苑公契追不上時代外,近年市民飼養寵物成風,發展商為免失去部分客源,刻意將公契寫得含糊。
「而家啲年青一代,養寵物多過養BB 仔,發展商當然唔會響公契寫到咁死,趕走一啲有potential 嘅客。」一名法律界人士坦言,發展商是刻意在公契上寫得模稜兩可,希望可以同時吸納狗主及非狗主買樓。香港寵物福利協會則建議,要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應該帶頭,統一全港樓宇的公契用字,以免引起無謂爭拗,否則,這類官司,將會陸續有來。
公契模稜兩可
註︰較為清晰的公契條文
‧清晰列明「不准養狗」。例子︰太古城、沙田第一城等大型屋苑
‧列明「容許飼養狗隻」,但若收到兩戶或以上的合理投訴,住戶便須將狗隻搬走。例子︰將軍澳東港城、嘉亨灣
全港可養狗屋苑名冊
為了方便狗主們買樓、租樓,一班狗主在年前開始在網上收集資料,合力編製《全港可養狗屋苑名冊》。
本身做設計的朱念爵請纓做編輯工作。「其實要整理、要編輯,唔係曬好多時間,反而要收集全港咁多區、咁多樓嘅資料,就一定要大家幫手。」
http://www.my-piggy.com/private/dogdoglist.pdf
自保錦囊 如何查公契?
租樓、購買二手樓宇:可要求業主或地產代理提供公契參考
購買一手樓宇:在簽契時,代表律師有責任解釋公契內容。市民亦可自行到土地註冊處,查閱公契內容。
購買樓花:由於未有公契,可參考售樓書內容,或去信要求發展商白紙黑字列出能否飼養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