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狀,我今年三十七歲了,卻在去年臨老讀法律,都是因為你!」排隊索簽名的男人熱情地說。這是否逸美之辭?不知道,倒是清洪很受落,笑覑跟粉絲合照,也反映出他深入人心。
我認識清洪,是從採訪謝霆鋒案開始。據悉,當年少無知的謝霆鋒被廉署帶到總部問話時,有如砧板上一塊肥肉,不知有保持緘默的權利。清洪趕來營救時,即要求和他單獨對話,面授機宜。廉署人員老大不願意,在清洪堅持下才答允。這是全案的轉捩點。謝霆鋒從此滴水不漏,問他姓甚名誰,是男是女,全部「No Comment」,迫使調查員苦笑下鳴金收兵。
到上庭時,西區裁判署天天人山人海,恍如暴動。清洪在熾熱的輿論壓力下創造奇蹟。當盤問控方證人「頂包司機」成國定時,清洪巧妙地引導他親口帶出疑點,如現場的嘈雜聲、謝霆鋒不管甚麼事都交由成國定「搞掂」等。
結案陳詞時,清洪更力舉多個案例,結果謝霆鋒雖然被定罪,僅獲判社會服務令,逃過坐牢的命運。
當轉行當出版人時,我膽粗粗說服已成好友的清洪,把三十二年法律生涯的精髓寫下來,但版稅微不足道,他的案件又排得密麻麻。他最後不堪我的糾纏,一時心軟答應下來,寫成《護法》一書(現已加印至第四版)。
十月廿一日(星期二)下午七時在港大黃麗松講堂,港大法律學院會邀請清洪演講,題目是「律師如何充當護法」,由院長陳文敏教授親任主持,免費入場,如有興趣,請登入http︰//web.cosmosbooks.hk報名,額滿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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