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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你沒有責任對我好

我們每每一廂情願,卻忽略甲之蜜糖可能是乙之砒霜。

話說書展簽名會,一位朋友來電郵,說那天會到。意想不到呢,除了說聲多謝,也教她如何前往簽名台。近年大會把簽名會搬到場外,如何入場、買書、取紙籌、前往簽名台、重返會場的步驟令人產生混淆。我特地說明,如果她手上有書,那就不必買票入場了。她可以直接去簽名台,我會給她紙籌的。

簽名會開始前三分鐘才見到她。忙得團團轉的我親自迎駕,把紙籌交給她後說:「簽名時再聊吧。」豈料,此後一直沒有見到她。晚上,發了電郵問她,她說:「我肚子餓,先走了。」

一場來到卻不辭而別,為的是甚麼?你不是拿書給我簽名嗎?這位朋友的動機大概就是「看看我」而已,如果這是座談會、新店開張,我比較容易理解你的光臨是為了「看看我」。這次活動開宗明義是簽名會,有甚麼好看的?

其實,不想買我的書或不想出席我的簽名會,我是可以理解兼尊重的:你根本不喜歡閱讀,此其一。縱使有閱讀習慣,你不一定喜歡我的文字,此其二。彼此的交情並未好到買書捧場的地步,此其三。即使是熟朋友,我也採取「積極不干預」政策,能來自會來,不必奢求。

因此,你一就是真心(或假意到底)買書叫我簽名,一就是不用來也不用解釋。如今「天一半地一半」的做法未能討好我,反而教我莫名其妙。

這件事無關對錯或善惡。每個人都是自由的靈魂,你沒有責任對我好,不必加以潤飾。弄巧反拙,只會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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