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劉鳳茵昨承認八項罪名、收柙候判。(資料圖片)
月入達四萬一千元的名校九龍塘拔萃小學前女師,聲稱五年前因產後抑鬱及工作壓力,開始於「四方城」豪賭減壓,並流連麻雀館,曾於短短五個小時喪輸十餘萬元。女師為償還大耳窿債務,去年七月涉嫌詐騙四名家長支付合共七十萬元,作為他們孩子入讀該校的「誠意金」,結果廉政公署接報將她逮捕。該名女師昨於區院承認欺詐等八項罪名,收柙候判。
法官昨嚴斥,雖然女被告並非騙取學校的金錢,惟她卻借用學校之名義,詐騙有意將子女送到該校就讀的家長,加上本案涉及的金額不少,皆屬嚴重因素。法官坦言要判處監禁,惟下令先將她收柙至九月廿三日,以待其背景報告才判刑。
任13年月薪逾四萬
三十七歲女被告劉鳳茵,昨承認兩項企圖欺詐及六項欺詐罪名。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七歲時父母離異,多年來與母親相依為命,被告於浸會大學攻讀音樂,九四年畢業後便到涉案小學授音樂,被告於九七年與任銀行行政人員的丈夫結婚,並於○三年誕下兒子,同年更獲校方晉升為高級師。
惟辯方坦言,由於工作量增加及患上產後抑鬱症,被告需透過賭博紓緩壓力。辯方指「被告呢幾年來,麻雀上輸幾十萬」,故要向財務機構及放債人借錢。辯方又指被告因犯案損失高達廿五萬餘元的公積金,辯方另呈上包括被告及家人、大學導師的求情信,讚揚被告孝順及對學生充滿愛心,又熱心會事務。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乃拔萃小學師,於該校任十三年及負責處理家長申請就讀該校事宜。四名事主的子女雖已無緣入讀該校,惟被告仍於案發的七月期間,先後游說他們繳付「誠意金」,被告解釋該筆款項乃表達家長的誠意,「唔保證有位,姑勿論結果如何都會退款。」
結果三名事主分別願意支付五十八萬元、三萬元及兩萬元「誠意金」,惟一名事主發現被告拒給收據,故拒絕付款。至於案中曾支付三萬元的事主,亦因起疑稍後直接聯絡校方始知受騙,並向廉署舉報,廉署安排該名事主充當「臥底」,於一間餐廳支付七萬元有記認的「誠意金」予被告,被告在離開餐廳時被捕。
五句鐘喪輸十多萬元
被告與廉署會面時直認○四年便開始賭博,結果欠下大耳窿及財務公司債務,她用涉案騙款來歸還賭債。被告坦言,她專門向一些心急欲子女入讀該校的家長「埋手」。被告又指於去年七月十四日,曾於麻雀館賭錢五至六個小時,結果喪輸十餘萬元。
案件編號:DCCC 5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