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右)跪地叩頭勸阻女兒(左)與女友人相戀,事後送院治理。 程智堅攝
【本報訊】年過半百的婦人面對18歲女兒同性戀,無法接受,昨凌晨得悉她半夜外出赴會,大為緊張試圖阻止,情急下更在女兒女友粉嶺寓所外跪地叩頭,「砰砰、
」聲,實行以至激之法力阻女兒「異常」行為。女兒手足無措,由女友人致電報警將其母送院救治。 記者:程智堅
有專家指出,同性戀並非病態,性傾向亦沒有對錯,家長應該從正面認識同性戀,與子女保持良好溝通,讓孩子學習應變和處世,並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被指同性戀的少女姓馬(18歲),蓄有一個短髮,打扮略為男性化。現場消息稱,馬母姓鍾(56歲)是典型家庭主婦,近日察覺女兒有同性戀傾向,感到震驚及難以接受,心情忐忑。
昨凌晨3時許,馬女離開寓所到粉嶺嘉兆里星光新村,與姓宋(17歲)女友人約會見面;馬母心里有數,得悉對方正是女兒的女朋友,立即阻止。但馬女不理會奪門而出,雙方追逐至村口糾纏;鍾婦眼見女兒快要消失於漆黑中,情急下雙膝跪地,叩頭懇求女兒回心轉意,發出砰砰響聲。馬女回頭見狀嚇得手足無措,此時宋女趕至扶起鍾婦,見她前額及膝蓋擦傷致電報警,馬母在女兒陪同下由救護員送院治理。
專家:正確認識同性戀
負責推動性教育的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教育組主任李明英指出,同性戀並不是病態行為,性傾向本身亦沒有對錯,「喜歡同性是個人的情感取向,家長無得阻止」。家長首先要處理自己的情緒反應,有部份人會自責,歸咎教養出現問題、婚姻失敗影響孩子,但李說這並沒有關係。
李明英鼓勵家長正確認識同性戀,切勿在同性戀、濫交、愛滋病之間劃上等號,消除不必要的誤解,繼而與子女維持良好親子關係,讓他們知道「無論發生甚麼事,家人都在身邊支持」。事實上性傾向是生命中一部份,家長不要因為子女同性戀,抹殺其他優良的特質,「他(或她)並沒變過,始終是家長愛護的仔仔女女」。
李明英同時提醒家長,要是自覺無法應付,可向學校社工或為同志親友提供輔導服務的組織尋求協助。
家計會的網址:
http://www.famplan.org.hk/sexedu
1)婦人得悉同性戀的女兒半夜外出赴會,試圖阻止但無效
2)婦人追至女兒與女友見面的地方,跪地叩頭再加以勸阻
3)女兒見狀手足無措,與女友將母親扶起及致電報警送院
母親向女兒叩頭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