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嫌向火鍋連鎖店「小肥羊」兩名主管行賄的茶葉供應商,早前被廉署控以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他連同兩名早前否認收受利益的「小肥羊」前貨倉主管及廚師長,昨日原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惟供應商突然承認控罪,其餘二人則維持不認罪,聆訊下星期續審。
茶葉供應商黃永華(44歲),昨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控罪指他於07年6月25日,向小肥羊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前貨倉主管趙澤民(52歲)提供1000元利益。被告於06年開始供應茶葉予「小肥羊」,並經常聯絡趙。黃永華在警誡下承認於去年6月25日與趙見面,並討論茶葉加價事宜,黃給趙的1000元是「茶錢」,更稱以為這是行規。
【案件編號︰KTCC195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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