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密令」網上曝光
警務處監管處處長杜偉義坦言,很難將流傳互聯網上的警隊文件徹底刪除。
【本報訊】警隊內部文件近日透過Foxy 共享軟件廣泛流傳,至今已令19人的私隱曝光。警務處監管處處長杜偉義昨日表示,已派員透過Foxy 搜尋有否其他資料外洩,一有發現會即時刪除。不過,外洩風波一發不可收拾。本報昨繼續在網上搜尋到一份由警務處前處長李明逵05年簽發,指示警員如何索取疑犯資料的「一哥密令」。
本報昨再透過Foxy 軟件,搜尋到一份05年4月由時任警務處處長李明逵親自發出的「一哥密令」。文件列有「機密」(confidential )、「只限警察使用」(for police use only )的字眼,指示警務人員若要翻查某些同名同姓市民的紀錄,必須得到高級警司授權。有關資料只限於查案用途,警員若違反指引會面臨紀律處分。
介紹警隊SDDS 系統
文件並介紹警隊一套名為SDDS 的系統,可傳送被調查人物的相片、指紋等資料,電腦終端機存放在總部刑事紀錄科、九龍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刑事情報科及保安部。
包括警務處在內的多個政府部門代表,昨日出席立法會資訊科技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向市民道歉。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葛輝承認有關人員的資訊保安意識低。他說,絕大部份受有關事件影響人士已接獲通知。當局現正研究日後發生同類事件時,是否強制有關部門通知受影響人士。
私隱專員吳斌希望設立制度,要求所有資料使用者需主動通報資料外洩事故。
私隱署建議設制度
警務處監管處處長杜偉義表示,近期警隊資料外洩個案共4宗,共涉19人,警方對受影響人士致歉。他透露,警方已派人員在Foxy 等分享軟件搜尋有否其他警隊資料外洩,一旦發現會即時刪除,但承認難以將所有文件完全刪除。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當局不能將所有責任歸咎於員工,因為部門電腦數量不足及工作量繁重,員工被迫返家處理公事,議員促請當局應考慮提供足夠及安全的電腦等設備供員工使用。個人資料及私隱專員吳斌回應表示,公署只有39人,很多時透過傳媒查詢才獲悉事件。他建議設立制度,要求資料使用者向公署報告資料外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