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間公司做左個半月.其間個半月走左5個同事,未包括我.間公司total得9位員工.已經知道個老細的以下衰野,我咁大人真係未見過咁既老細.
罪狀一:叫同事上去佢屋企參觀,其實係有唔想要的傢私,叫同事幫佢搬傢私.
罪狀二:每次叫同事返大陸做野,都要搬一大箱廢書上大陸office.
罪狀三:要同事OT,越夜越好.越夜越開心.你一唔開OT.就對你印象好差.
罪狀四:佢結婚時,叫同事幫佢個婚禮做野,講得好好聽叫人唔駛做禮,但都又要收人禮物,仲要人地做到阿四咁,之後仲要當去飲同幫佢搞婚禮的時間係員工放假去飲,星期六,日要返工補番比佢.
罪狀五:間公司一年365日都請人.要請你時會比email或口頭應承你每個月比固定幾錢你額外的bonus.之後你發覺間公司唔掂時,想走佢就同你反面.仲唔認之前應承你既野.(呢個CASE我有EMAIL做證)
罪狀六:每走一位同事,都會話個位同事完全唔掂,無交代.唱到個位同事無洗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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