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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黃宏發 醉鬧港鐵站

九七年前曾任立法局主席的黃宏發,喜愛杯中物,他日前疑飲酒後乘坐港鐵,遺失了隨身背囊,要求港鐵職員代為尋找,雙方發生爭執,驚動警員到場調解。根據港鐵附例,可禁止任何懷疑神志不清人士進入車站或在站內逗留,但港鐵職員未能如警員般,要求涉酒後駕駛的人士接受俗稱「吹波波」的酒精測試,事件凸顯港鐵難以對付醉酒者在站內鬧事。本報記者
事發周二(二十二日)晚上約十一時,黃宏發懷疑飲了兩杯後,乘坐港鐵港島線,稱在列車上遺失一個背囊,向港鐵人員求助時,認為未獲積極支援,更拒代為報警,他遂與職員吵架,途人為之側目,最後警方到場調解。

聲稱失物警到場安撫

黃宏發昨天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事發前曾喝酒,但強調個人當時未醉。他證實,當晚出外用膳後,在上環站乘港島線,欲在北角再轉車,但列車駛至炮台山站時,他發現「不知為何」隨身背囊不翼而飛,隨即要求該站職員跟進追查,但職員只向他提供港鐵代尋失物的熱線,又叫他自行報警。

  有罰則難執行

  黃宏發稱,當時很光火,折返上環晚膳處尋找背囊不果後,確信背囊是在港鐵範圍內遺失,於是又走到上環站,要求職員從速跟進,但對方態度依然與炮台山站人員相若,頓感港鐵服務不周,遂跟對方「吵了幾句」,並要求會見該站管理人員。

  有關人員得悉後,代為通報港鐵全線及警方,警員迅即到場安撫,港鐵更極速在荃灣線的佐敦站找回其背囊,經點算後,內裏的財物未有損失。

  港鐵發言人昨以保護乘客私隱,拒評論個別乘客在站內遇上的事件,但強調若有乘客向港鐵職員報失物件,內部指引規定職員在確定乘客求助後,即通知全線車站及列車代尋,若遍尋不獲,乘客又要求報警時,港鐵會代勞。據港鐵附例規定,如有人在站內擾亂,可罰款五千元,但今次事件卻顯露港鐵職員因不能測試疑醉酒的乘客,不能有效阻止神志不清人士入站。

  黃宏發為政治學者,在中大任教多年後退休。他於八五晉身立法局,九五年獲選為末代立法局主席,至○四年立會直選,他落敗後退出政壇。黃一直都承認有飲酒習慣,更曾在議事廳疑醉酒失言,並在○○年疑酒後駕駛,遭警方捉個正着。

  《港鐵附例》規定,酒後神志不清者,即不得進入或留在或企圖進入或留在鐵路處所。違者最高罰款五千元。但條例未列明何謂「神志不清」,港鐵亦不能測試醉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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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叔持勢凌人, 該死
地鐵職員,態度惡劣,沒有供拹助,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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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發叔有咁高既社會地位...知名人仕就係要注重自己既行為呀...對年輕人帶來唔正面既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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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iatmeng 3# 的帖子

我唔覺佢有咩地位
成日出黎嘈嘈嘈..今次又有D咁GE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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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