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1.警察介入亳無道理
話說粥店的老闆,因接連從某單位收到陰司紙而報警,那究竟警察為甚麼理由接受求助?
因為粥店老闆被騙徒用陰司紙行騙?那粥店老闆除了手頭上幾張,他自己握著的陰司紙外,還有甚麼証據?為甚麼警員會受理?
那老闆不說被騙,乾脆向警察說自己懷疑撞鬼好了,那更加荒謬,各位試試現在立刻落街,向警察求助,表示懷疑在鄰居的單位見鬼,要求警員去調查,你想差大爺會有甚麼反應?
事例2.警察漠視個人私隱
承事例1的話題,之後故事說警方是到場調查的,但警方調查的手法卻實在值得商議,因為警方不是直接去懷疑鬧鬼單位去調查,而是去該鬧鬼單位對面樓作監察。
嘩!警方這麼做是何其漠視個人私隱,究竟該鬧鬼單位的業主所犯何罪?要被警方這麼遠距離監察?如果警方真的懷疑該鬧鬼單位的業主,用陰司紙作行騙的,大可以堂堂正正和粥店老闆上去問個清楚。那警員憑甚麼偷窺別人?
萬一該單位是個女戶主,她碰巧她剛出浴的,豈非冤枉地被差大老爺討了大便宜?警察如此漠視個人私隱,真是可怕!
事例3,警察的判斷力嚴重不足
繼續故事,之後講述到,警員從遠距離監察該單位時,發現四個無頭人在打牌。本家不禁要問,那時在場的警察,憑甚麼科學知識,判斷那四個無頭人就是鬼?要知道現今的科學是證實不到鬼魂的存在,現時有關鬼魂的一切只是民間傳說。
警員竟然把一些不科學的想法,溶入自己查案時的判斷,是極不專業的作法,四個無頭人,可以有極多的解釋,例如該單位業主喜歡研究機械人等項目,他當時正作實驗,因為方便所以機械人都不裝頭部。
又或者原來那四個無頭人,只是電影公司在拍鬼片等等,總之這些解釋絕對比「鬼」合情理十倍,但當時警員無任何証明下肯定是鬼,完全失去警察應有的判斷力、客觀及冷靜!
事例4.警察的情報保密功夫極差
又繼續故事,話說幾位警察見到四隻無頭鬼之後,故事便說「事件曝了光」,看似沒甚麼吧?很可惜這亦是極嚴重的錯誤。
儘管警員當時真的用「撞鬼」來形容是次的監察,但他們亦是執勤中,所以關於他們的一切行動的調查結果應保密。這麼胡亂消息就可以洩露給公眾知情?
萬一警方下次走漏消息的不是撞鬼,而是密謀圍剿三合會販毒的作戰計劃呢?那便萬事皆休了!
事例5.警察行動大驚小怪
之後故事情的是:「警方也出動了大批警員及裝甲車」,本家不禁要問,警方投下如此大量警力的理據何在?是發生了大型的械劫案還是抵擋恐怖份子的襲擊?
要知道出動如此龐大的警力,必定要驚到鄰近的居民,而且胡亂抽調警力作大型行動,勢必影響相關地區的治安,別告訴本家因為警察驚鬼,所以就胡亂調到如此大陣仗去捉鬼,那實在沒資格當警察了!
事例6.警察漠視市民的個人財產
到結局就是「後來警方封鎖了該單位」,如果我是該單位的業主,就算傾家蕩產都要把香港警察告到甩褲!
我的單位鬧鬼又如何?你們警察憑甚麼要封我的單位,那是我的個人財產,任何人都無權侵吞,而且香港亦無立法,說住宅單位一旦鬧鬼就要被封,香港警察如此野蠻到侵吞我的財產,簡值恐怖過毛澤東時代的土地改革運動!
結論
真是恐怖,這麼隨便一指,這故事已經有如此多地方是抺黑當年的香港警察!
可見這故事是假鬼故真陰謀!而此故事已於網路上流傳多年,起源因由都已經石沉大海,但始作俑者花如此大的機心,去藉一個鬼故,曲線地抺黑香港警察,是否又因為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可惜,一切已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