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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出庭首位陪審員入獄三周

涉款高達一億三千萬元的種金騙案,隨着案中三名被告昨被判囚而暫告一段落,但案件同時令一名原本在聆訊中擔任陪審員的男子鋃鐺入獄。這名已被撤銷陪審員職務的男子,於案件審訊中途突聲稱在內地遇上意外而頻頻告假,最後更只以傳真函件通知法庭不再當陪審員,未經法官批准便不再出庭。他昨日被高院裁定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即時入獄三星期,成為本港首名因退當陪審員而被判囚人士。

任江門廠房生產部經理
這名要在獄中度過冬至、聖誕及元旦等連串節日的被告何錦偉,現年四十一歲,在江門廠房任生產部經理。何昨日上庭時被帶入犯人欄內候訊,期間他一直低着頭,狀甚懊悔,得知須即時入獄後顯得極沮喪,但未有太大激動反應。根據庭上證供,何向法庭解釋自己缺席原因時,被揭發他聲稱的意外,其實只是與同事打籃球扭傷足踝,不但從沒留院,期間更曾返港。法官韋毅志認為他是刻意誤導法庭,因此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法官更嚴斥他沒盡公民責任,浪費公帑,事態嚴重。

法官判刑時重申,陪審團在刑事法庭上扮演重要角色,並已沿用多年。被告的行為明顯是藐視這個制度,擾亂法庭程序,這是法庭無法容忍。種金案原定聆訊卅天,法官指出,早於上月五日開審前,他已向何及其他六十多名陪審員候選人清楚解釋,陪審員是一項別無選擇的任務,一旦當選,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則私下辭退職務。

然而本案開審第三天,其中一名陪審員已因家庭問題,正式致函申請豁免並獲法庭批准,令陪審團只餘六人。何在開審第五天曾請病假,一周後又連續請假,後更發函自行辭掉職務,令陪審團只餘五人。法官指,該案複雜,涉及多名證人,法庭曾考慮把案押後重審,但考慮到控辯雙方情況、涉案被告利益等,最後決定繼續,但審訊仍比原定時間延長兩天。

多次告假未經批准退任
律師力指何確在內地與同事打籃球時扭傷腳踭,並到當地醫院求醫及取得報告。法官指,報告顯示被告毋須留院,亦沒說明傷勢影響他外遊或不適合出庭等;此外,被告一方面向法庭書記聲稱不能回港繼續職務,但另一方面又能自行回港並即日離港,可見他當時對法庭所言不實。

律師指,何長期在內地工作,每天聽審後都要回江門廠房繼續上班,妻子又居於東莞,何上月回港只因妻子患病,他須回港取錢付藥費。律師指何從沒犯法,現已深感歉意,並向法庭道歉,其上司及妻子均為他撰求情信希望他能獲輕判。惟法官認為必須判何即時入獄。


拒絕出庭首位陪審員入獄三周圖片1
原本當陪審員的何錦偉避過聆聽廿一日聆訊,卻要服刑廿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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