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获知,中石油旗下的深圳市中油油品经销公司和中石化集团深圳石油分公司,这两家公司都与8月份深圳警方查获的杜氏地下钱庄有过资金业务上的往来,两公司都是经由地下钱庄渠道收取香港一些公司支付的加油款,从而涉案。
“跟中石化、中油碧辟(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石油(38.82,0.91,2.40%)天然气股份公司和BP公司共同建立的合资公司)相比,我们涉案的资金是少的。”11月13日,深圳中油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表示。由于与深圳“杜氏地下钱庄”有资金往来,该公司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
今年8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消息称,该局与警方联手捣毁了深圳杜氏地下钱庄,外管局当时在发布消息时就称,与该钱庄进行大量资金往来的公司中,“不乏国内知名大型国有企业”。此次涉案的深圳中油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化深圳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案发至今近5个月,据了解,外汇管理部门已召集包括这两家公司在内的涉案公司讨论了处罚问题。但上述深圳中油公司人士告诉本报,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他们公司完全不知情,而且没有职责与义务鉴别对方是否合法,因此不应承担处罚。中石化深圳公司则没有对此次涉案予以置评。
两大石油公司涉案
今年6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与深圳外管局联合行动,捣毁了涉案金额高达43亿元的深圳杜氏地下钱庄(详见本报11月12日相关报道)。
8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其网站称,在该地下钱庄的交易主体中,“不乏国内知名大型国有企业”,引起各方关注。但当时深圳外管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门并未透露关于涉案的这些国有企业的进一步信息。只是深圳外管局陈健宁科长当时曾在媒体上含糊地表示,涉案国企是深圳本地企业。
但是深圳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杨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涉案国企并不是深圳的,而是中央、省属企业的驻深分公司。
这在本报近期获得的涉及此案的信息中得到了印证。近日,本报在一份杜氏地下钱庄的转账清单上看到,2006年1月至今年5月间的转账记录中,中石化深圳公司等赫然在列。
这份转账记录显示,付款方为深圳市中恒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达公司),收款方公司中就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深圳石油分公司位列其中。据当地公安部门向本报证实,中恒达公司正是杜氏地下钱庄控制的转账公司。
在这份清单中,本报记者还看到,自中恒达公司转账的还有深圳市联佳良安田加油站有限公司、方兴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方兴达加油站等。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联佳良安田加油站有限公司共有两个股东,其中,深圳市龙岗石油公司出资比例为10%,本报调查得知,深圳市龙岗石油公司是中石化深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杜氏地下钱庄的这份转账清单中记者看到,仅在一天之内,中恒达公司就有4次转账至中石化深圳公司,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0011元、300062元、20012元、30029元,总计约人民币370114元。
11月13日,本报记者就相关事实向中石化深圳公司求证。15日,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称,“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我分公司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为此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而另一家涉案的方兴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方兴达加油站,则早在2001年7月被深圳中油公司接管。在深圳中油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该公司确实与杜氏地下钱庄案有涉。
本报了解到,深圳中油公司、中石化深圳公司等之所以涉案,皆缘于与香港方面的成品油贸易。
祸起油品供港
“我们本不想要这个客户的。”深圳中油公司的那位负责人向本报回忆道,1年多之前,一家香港公司联系深圳中油公司要求购油。深圳中油公司查证,这是一家在香港正常注册的公司,双方遂达成交易,后来该香港公司多次在深圳中油公司下属的方兴达加油站购油。
其实香港很多公司来深圳等地加油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是由于香港的油品含有附加税,因此香港油价远高于内地。
11月11日,香港加德士公司宣布,自12日零时起调高车用汽油及柴油价格。提价后,无铅汽油最高达每升15.34港元,超低硫柴油为每升9.72港元。内地油价虽经11月1日调高,但在与港毗邻的深圳,97号汽油每升也仅5.81元,每升差价将近10元,柴油每升5.28元,每升差价4元多。巨大的利差吸引了众多香港车辆来内地加油。
深圳中油公司旗下的方兴达加油站靠近南坪快速路,位于香港进入内地的要道上,因此香港车辆频频光顾。在深圳中油公司现有的8家加油站中,方兴达加油站常年占据销售冠军位置,几乎每天都会出现排队加油的场景。
实际上,深圳本地油品供应本也不宽裕,但为支持国家的“一国两制”政策,深圳市政府明确表示不限制香港车辆来深加油。为此,深圳市政府还曾多次召集深圳中油公司等多家油企开会,再三强调,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就算是在最紧张的时候,也必须保证油品对港供应。
“不能说人家香港车来加油不给加吧?这样影响也不好呀。”深圳中油公司的那位人士表示。
但这在无形中为深港之间的油品走私创造了有利条件,香港海关近年也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为逃避检查,内地加油站往往应香港客户要求,向油中加入高锰酸钾,让油的颜色变成香港通常售卖的蓝色。
而在深圳中油公司和那家香港公司油品的贸易往来之间,深圳杜氏地下钱庄扮演的正是资金往来的中介角色。
深圳中油的那位负责人介绍,深圳中油公司并无外汇经营权,中石油集团内部同时也有规定,禁止下属公司擅自收取外币。因此,深圳中油公司要求香港公司用人民币结算加油款,但香港公司表示它们只能够提供港币。后在该香港公司建议下,深圳中油公司同意通过中恒达公司以人民币形式,将加油款转到方兴达加油站的银行账户上。
深圳警方证实,杜氏地下钱庄主要业务就是在香港收取港币,在内地付出相应的人民币。
“我们也不知道那个公司就是地下钱庄控制的啊!”深圳中油公司那位人士觉得很冤,“说实在的,我们的油也很紧张,但作为国企,我们既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香港,也一再努力规避各种风险,谁知道还是出了问题。”
责任在谁?
目前,杜氏地下钱庄案已经侦结,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是,如何认定涉案的中石化深圳公司、深圳中油公司的责任,负责调查此事的相关部门还未有定论。
11月13日,本报书面联系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要求了解相关情况,但至截稿时仍未获回复。此前,陈健宁科长曾表示,已了解到涉案国企参与了非法外汇交易,至于如何处理,还要看该国有企业是主动还是被动参与。据本报了解,此事的进展是,深圳外管局日前再次召集深圳中油公司等公司开会,提出将会按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刑法》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单位犯罪,法律还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外管局跟我们说,按正常百分比处罚,我们只有一点点处罚款。”上述深圳中油公司人士说。但该公司最终还是拒绝接受这一处罚,并表示要向上级公司汇报后再作定夺,目前他们的上级公司还未作出批示。
该人士认为,出现这个情况企业也没办法。“我们无法去查那家香港公司的人民币是怎么来的。我们怎么去监管它们呢?我们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他说,“我们只要求对方付人民币才能来加油,的我不管,这很正常。”
11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位经办此案的官员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杜氏地下钱庄案因邻近香港,情况比较特殊,外管部门针对该案的调查还未结束。
据本报了解,目前,涉案公司正与外管局接触,而这些公司情绪反应比较强烈,他们认为自己是被动的,不知该如何去辨别对方公司的合法性或者说也没有义务与职责去鉴别。
国家外管局这位官员表示,待案件查实,分清责任后,一定会依据规章制度办事,决不姑息迁就。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律师对本报表示,不知情并不能构成对违法行为的免责。而且,我国实行外汇管制,作为企业应该清楚,这是常识。因此,以不知情为理由拒绝处罚,讲不过去。
他同时表示,事实上,类似深圳中油公司、中石化深圳公司这样涉案的情况,在沿海等地较为普遍,而不少公司出事后都自称无辜,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现行外汇管制存在的漏洞,相关法律条文仍有待细化。
对此,上述国家外汇管理局官员表示,一切有待于案件核查清楚后,向有关部门汇总意见,属于政策范畴的则向有关业务部门反映具体情况,再作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