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效法東京的士折扣合法化
2007年10月23日
的士收費公眾諮詢為期三個多月。
就本港出現折扣的士、「泥鐈的」等現象,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交諮會向公眾諮詢對的士收費的意見,並列出四個外國城市的收費模式,當中包括將折扣合法化的「東京的士運作模式」。的士業界認為,港府傾向將折扣合法化,但強調有關運作方式在港不可行。
交諮會昨日就的士業營運發表諮詢文件,列出四個國家的城市,包括東京,新加坡,紐約及倫敦的士收費模式,以及本港的士業面對的問題,向公眾徵詢意見,問卷內容包括市民對現時劃一按行駛里數收費的看法,及對的士自訂收費、乘客議價的意見。
交諮會主席鄭若驊表示,長途的士服務面臨巨大挑戰,部份的士向長途客提供六至八折折扣,或以「釣泥鐈」方式招攬乘客,引起業界爭議,希望透過今次的諮詢找出改善的方法。
對於傳聞港府考慮參考日本的士模式,即為的士落錶及跳錶收費設上限,營辦商可申請自訂低於上限的車費,變相容辦的士提供折扣。交諮會昨日強調,暫時對有關問題未有既定意見,又指今次檢討不涉及的士加價或減價問題,但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認為,港府早有意向,並只以既得利益者思維出發,對的士司機來說並不公平。他說,大部份的士司機反對將折扣合法化。
郭志標表示,這種變相的士折扣合法化在港不可行,因為當全部的士都跟隨向乘客打折時,就會失去原本的吸引力,而且本港的士營運模式與日本不同,日本的士司機以月薪形式聘用,打折影響生意亦不會影響司機收入,但港的士司機是多勞多得制,生意不好仍需向車主繳付一定租車費,對司機收入會構成影響,除非港府將整個日本模式搬到香港,否則不可能局部改用日本模式。
他續稱,本地的士應劃一收費,但在模式上可作變動,例如向短途乘客收取較昂貴車資,長途客的車資相對可便宜一點,中間的差額由司機與短途乘客各承一半。有關公眾諮詢為期三個多月,交諮會預計明年下半年完成檢討,再向政府提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