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位讀者醫生為Pokemon Go 玩家平反,惹來不少討論。即晚有一位職業是專業分析員的讀者來信回應,經編輯部討論後,覺得信內最好看的是他對遊戲的分析,所以決定刊出跟各位wire 民分享一下:
聲明:以下文字不代表本網立場,純屬讀者的個人意見,也與本網站無關。
「我職業係一名專業分析員,我自己由Gameboy時代既紅藍綠黃版本一直玩到N3DS X·Y版本,應該都稱得上係寵物小精靈既愛好者」!
先利申,我職業係一名專業分析員,工作中使用大量既腦細胞去分析,從數字中預測將來或者建議改善方向。
我呢種職業,大腦每時每分都運作兼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去細味嘴嚼每一粒數字,所以每日放工後都意外地攰。但放工後我都會打機,因為打機係我既興趣。
但有兩樣野我係接受唔到:
(1)寵物小精靈改名做精靈寶可夢
(2)Pokemon Go 係一隻值得投資心機或時間去玩既遊戲。
典解既?典解既?典解既?
第一點我諗唔需要再多解釋。第二點我想補充既係我有玩過Pokemon Go,由佢未正式上架之前既偷跑就以經有玩。
正式上架後當然都有玩,但玩左一兩日後好快已經覺得冇樂趣,亦覺得隻game好快會收皮。
以下係本人既個人意見與分析:
隻Game點解全球瘋狂咁玩?係因為(i)免費,(ii)易上手同埋(iii)新鮮感。
但亦因為以上三個問題,隻game會同line rangers走上同一命運。
(i)當你過左lv.10,你會發現精靈捕足難度增加,精靈球使用量超過免費取得量。最後需要科金去購買精靈球。直接打擊非科金玩家(第一浪)。
(ii)如果圖鑑冇突破,捉黎捉去都係波音蝙(蝙蝠),哥達(老鼠),波波(雀仔),精靈最大CP又卡住起樽頸位。又或者某一類專業玩家儲齊哂所有小精靈,發覺到完成率已經達到八八九九,但又等唔切兩個月後更新檔。最後卡關/高完成率玩家簡接離場(第二浪)。
(iii)新鮮感再簡單不過。拍拖前送人返屋企,拍拖後180度大轉變,熱戀期得三個月既朋友應該心同感受。當第一浪同第二浪過後,Pokemon Go再不會成為茶餘飯後既話題,第三浪就會出現。
最後剩底既就真係對Pokemon好有熱情,不停更新不停玩既玩家,但又會有幾多個?到最後2016年11月出N3DS 太陽·月亮版,又會有幾多之前第一,二,三浪既人去玩返兩隻唔同玩法既太陽·月亮版?
所以我大膽假設:
Pokomon Go 如果沒有重大改變的更新,就只得3個月命。以一個遊戲黎講,三個月Product Cycle係超短。所以如果你想消磨時間,從遊戲中尋找成功感或快樂既我係唔會阻止你。
但你問我Pokemon Go係咪一個好既遊戲值得去玩?我會答:"唔係!"
Pokemon Go 玩法單一化,而且缺乏互動性,你唔會起部電話睇到其他Player或者朋友間既排名榜。嚴重缺乏Social Game既核心價值!人與人之間既交流要依靠返本身既network同埋其他通訊軟件,所以Pokemon Go最多只能成為一個關鍵詞.
但反觀Pokemon Go成功既地方係結合AR技術,令遊戲同現實世界出現重疊感,但亦都衍生出遊戲過份影響現實世界既情況(因捉怪冇睇馬路,返工捉怪影響工作..等等)
以上情況最慘既唔係玩家本身,而係無奈被連累既觀眾。
最後,有好多人話班觀眾係鍵盤戰士,企係道德高地咁批評玩家呢樣果樣。
我想講既係任何事物不嬲都有正評負評。有人鍾意有人唔鍾意好正常,只在乎各下既觀點與角度。
你雖然覺得Pokemon Go好玩,但不能夠排除某部份觀眾覺得Pokemon Go無聊。但如果各下連其他人既批評/意見都接受唔到,覺得係班觀眾亂標籤,咁睇黎你只適合一個人去荒島生活。
http://unwire.hk/2016/07/29/pokemon-go-3-2/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