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下月實施入職心理評估,投考警隊人士在最後面試前須完成三份心理問卷。警方強調,評估不會用作直接選取或淘汰考生,僅作參考,評估結果會在完成遴選一年後銷毀,預計首批接受心理評估的投考者7月入職受訓。
毋須晤心理專家
警隊過去數年研究海外執法機構入職遴選應用心理評估的經驗,去年成立「性格及認知能力評估計劃」小組,負責招募遴選過程中,執行入職心理評估。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麥詠芬接受最新一期《警聲》訪問時表示,投考者須完成3份心理問卷,需時3小時,考生毋須與警察臨床心理學家會面。
警察招募組警司何建文補充,心理評估結果無合格或不合格之分,只供考官參考投考者的認知能力、情緒韌力及性格特點等額外資料,考官仍會以考生在遴選程序顯示的各項才能,決定考生是否適合擔任警務工作。警方指出,心理評估結果會隨着個人發展有所改變,因此只在測試後12個月內有效,警隊完成遴選12個月後會銷毀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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