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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教師蔣嘉燕被控非禮13歲女生

發展同性師生戀警檢親熱短片
29歲中學女教師涉與13 歲女學生發展師生戀,相戀期間,女教師涉嫌4次在寓所與女童親熱,警方其後從被告的電腦記憶棒更找到有二人的親熱短片。案件昨日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但因案件涉及嚴重違反誠信,將於本月16日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在學已喜中性打扮

報稱教師的被告蔣嘉燕,被控4項非禮罪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據網上資料,被告畢業於香港大學,為聖約翰救傷隊及女子曲棍球隊隊員,從照片中所見,被告在學期間已喜作中性打扮。

涉4次寓所親熱

控方指出,受害女童是被告的學生,案發時兩人為情侶關係,女童應被告邀請到訪其寓所,其間發生親熱行為。被告曾向受害女童上下其手,「又攬又惜」。兩人分手後,女童向家人傾訴揭發案件。被告於今年1月4日被捕,警方搜獲的兒童色情影像中,部分涉及被告與受害女童的親熱行為。辯方指被告已被校方辭退,目前經濟拮据。法官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騷擾證人及離港。

躲廁格7小時喬裝避記者

蓄「男仔頭」的女被告,昨早10時許上庭應訊時,身穿白恤衫、黑外套及黑短裙,腳踏2吋高跟鞋,架上有框眼鏡,一身端莊打扮,聽到控罪書上指控時,神情肅穆,並冷靜回答:「明白。」

應訊後被告隨即躲進法院傷殘人士廁格7小時,其間數名記者一直在外守候,被告放棄出外午膳。至下午5時許,女被告「改頭換面」,戴着深棕色長曲假髮,改穿棗紅色風褸、牛仔褲及波鞋,並戴上漁夫帽、墨鏡及口罩,箭步衝出法院。一名親友到場接應,兩人跳上的士後,親友向在場記者舉起不文手勢,的士其後絕塵離去。

另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控罪指女被告於2008年3月9至23日某一天,在旺角富榮花園一單位猥褻侵犯當時13歲的女童X;08年3月23日至4月30日某一天,在同一地址猥褻侵犯當時14歲的女童X;另09年7月1日至7月31日某一天,及同年12月某日,2次在紅磡黃埔新邨一單位猥褻侵犯當時15歲的女童X;及今年1月4日在紅磡黃埔新邨一單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存儲於一支電腦記憶棒內的兩段兒童色情圖像及兩段兒童色情影片。

估唔到女教師都會咁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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