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最臻緻盛禮!
慶祝2010年情人節,由現在起至2010年2月15日,顧客以電子貨幣即日消費滿指定金額,可獲盛禮,與摯愛分享!
甜蜜大禮
所須即日消費
甜蜜大禮 | 所須即日消費 |
顧客 | ELEMENTS CLUB 會員 |
情人節禮物籃乙個
| HK$3,999或以上 | HK$3,399或以上 |
鮮花乙束*
| HK$11,999或以上 | HK$9,999或以上 |
*預訂鮮花日期至2010年2月12日(下午4時正)為止。
顧客憑鮮花換領信於2010年2月13至15日情人節期間到ELEMENTS任何一間餐廳享用美膳,更可獲安排可愛天使為您送贈驚喜。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禮品換領處設於金區2樓(中午12時正至晚上10時正)。
2. 每日換領數量有限,憑有效單據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3. 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禮品乙次及乙份。
4. 顧客每次換領最多只接受3張(其中包括最少1張餐飲單據及1張購物單據)換領期內即日有效之單據正本。
5. 每張有效單據必須為HK$100或以上,並且可根據消費金額(需扣除使用現金券之金額)換領禮品。
6. 餐飲及零售商戶定義可參考換領處附近之宣傳品。
7. 換領時須出示即日有效之電腦單據正本;如消費滿HK$200,必須同時出示相關電子貨幣存根(信用卡或易辦事收據正本),現金及八達通付款恕不接受。
8. 每張有效單據只可換領禮品乙份;不能與其他推廣活動及優惠同時使用。
9. 凡已於ELEMENTS圓方換領禮品之正式單據均不可退回款項。
10. 本換領活動恕不接受東亞銀行、Essentia Healthcare Solutions (Medical &Dental Clinic)或過境巴士站之單據。此外所有會籍費用、於任何商戶購買現金券/禮券/禮品卡或任何增值之單據恕不接受。任何單據之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不能作換領禮品之用。
11. 所有換領之禮品恕不兌換作現金或換成其他禮品及不設退換。
12. ELEMENTS圓方內所有商戶員工不得參與換領及換購活動,以示公允。
13. 顧客明白及接納換領之禮品並非由ELEMENTS圓方提供。因此,ELEMENTS圓方對有關產品(包括但不只限於其質素)毋須負上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14. 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保留有關優惠之最終決定權。
15.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領取鮮花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2010年2月12日(下午4時正)前預訂鮮花。
2. 領取鮮花的日期為2010年2月13、14或15日(中午12時正至晚上10時正)。
3. 領取鮮花的地點設於金區2樓的禮品換領處。顧客須出示換領信以領取鮮花,詳情可參閱換領信。
4. 所有換領之鮮花均不設退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