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蜥蜴仔」的臨時演員曾德華,被指去年在網上結識15歲中三女生後,以化妝影相為藉口,帶事主到荃灣時鐘酒店強姦,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播放「蜥蜴仔」的錄影會面,他辯稱女童因欲加入娛樂圈,知道「娛樂圈要陪鲻」,自願跟他性交。
相約化妝影相介紹模特兒工作
31歲的曾德華被控去年7月21日在荃灣大河道翠園小築內強姦15歲女童X。控方案情指事主案發時為中三生,去年7月17日透過交友網認識被告,當時被告自稱曾參與電影《男歌女唱》及《百分百感覺》,並開設模特兒公司,X於是在網上填妥被告公司的模特兒合約。及後兩人相約同月21日見面化妝及影相。
事主指當日見面後,被告帶她到案發地點,關上門後即對她有所行動並強姦她,事主因為太過驚慌,只以退縮來表示不同意,她事後向友人及網友投訴,最終報警,警方在同月24日拘捕被告。
被告則在會面錄影中稱,事主表示想加入娛樂圈,他則提醒事主「娛樂圈好黑暗……要陪鲻」,又向事主解釋「陪我之外仲要陪其他人」,曾問事主「你得唔得呀?」,事主表示「得」,他才相約事主見面。
曾問「得唔得」稱你情我願
被告承認,案發當日沒有清楚問事主是否同意性交,只是曾多次問事主「得唔得」,事主表示可以,但他指案發時事主按他的指示自願脫衣及跟他性交,沒有反抗或抗拒,他否認「逼良為娼」,更指完事後確有工作給事主,但事主一直沒有接電話,才未能分配工作給她。
被告承認知道事主未滿16歲,但辯稱是「你情我願」,他又表示︰「我自己做錯,我後悔當初無諗到個後果……15歲知道衰……最好能放我一次,以後唔會做呢鱓№,由今日開始我會大個仔,我會識諗,搵番正常鮋工,唔再搞呢鱓№。」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3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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