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廿八發生的落馬洲嚴重車禍造成6人死亡,酒後駕駛的貨車司機羅少權承認6項誤殺罪,昨被判監6年及吊銷駕駛執照。被告求情時承認,自己犯下彌天大罪,希望改過自新。不過,死者家屬不滿法庭的判刑太輕,更有家屬稱「一條人命才監禁1年!」。律政司表示,會在21日內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
高院法官韋毅志判刑時形容,醉酒駕駛是嚴重罪行,法庭要帶出一個信息,車輛亦可以致命,飲大量酒駕車,等同駕駛壞車,但考慮到被告真誠悔過以及重犯的機會不大,故判被告入獄6年,並吊銷其牌照。
韋毅志並要求,律師在庭上讀出被告用中文撰寫的求情信,說自己犯下彌天大錯,後悔一生,對不起死者親屬,他亦勸喻司機要引以為戒,不要酒後駕駛。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表示,被告原定在案發當日早上結婚,所以與朋友慶祝至清晨5時,兩人合共飲了9支啤酒,其間發現未婚妻證件過期未能來港,被告自覺清醒才駕車往深圳。
被告、他的家屬及死者家屬均在庭上不斷飲泣。死者家屬不滿判刑太輕,表現氣憤,會商討是否就刑期上訴。死者余日興胞妹余女士不滿道:「判罰太輕,一條人命才監禁1年,最少要判入獄10年8年,才可以警惕駕駛人士唔可以醉酒撞人;我唔會原諒佢(被告),判咁輕更加唔會原諒佢。」工業傷亡權益會亦批評,判刑太輕,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
十多名死者家屬其後到律政司,要求與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會面表達不滿。律政司派出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接見他們,並稱會仔細研究判詞,會於21日內決定是否提出覆核刑期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