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邊駕駛邊看電視危險到極,但南韓首爾法庭前日(周日)卻裁定的士司機這樣做不違法,代表當地司機仍可公然駕車看電視。
首爾市政府去年通過法例,禁止駕駛者駕車時使用數碼多媒體廣播系統(DMB)看節目(圖),當局日前引用這法例判罰一名的士司機60萬韓圜(3,932港元)。
從舊例制訂不合法
但行政法院裁定,該法例本身根本並不合法,因為它是根據1961年一條舊法例制訂,但該舊法例早已被取代。根據現有法例,不小心駕駛的司機會被罰款,但這不包括看DMB,因此勒令當局撤銷對被控的士司機的罰款。
南韓有部份的士司機將儀表板上供衞星導航系統的螢幕改裝至可播放電視節目,方便塞車時解悶。但警方數字顯示,去年有200宗車禍是司機駕車時看DMB導致,造成兩人死亡、351人受傷。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