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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新公共骨灰位擬限租7年

本港每年有逾4萬人死亡,近九成遺體以火化處理,面對骨灰龕位長期供不應求的困局,政府計劃3年後,即新一批近4萬個和合石骨灰龕位推出開始,新分配公共骨灰龕位將設租用期限,不能再永久安放。初步構思租用期只有約7年,一如土葬需「起骨」另覓安放處,包括撒到紀念花園、大海或帶返家中。

當局估計未來10年,平均每年有4.28 萬人在死後火化,但配套骨灰龕位嚴重不足,今年2月和4月推出的3374個葵涌  骨灰龕位和18,501個鑽石山骨灰龕位,分別超額認購1.5倍和近兩成,之後要待2012年才有和合石新建的4萬個骨灰龕位應市。

政府在2005年曾提出,將靈灰龕位永久編配制度改為每10年續期一次,當時惹來不少社會反響,但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當局預算骨灰龕位供應愈來愈少,計劃在2012年新推骨灰龕位時開始,新編配的公共骨灰龕位只限租7年,租用期屆滿不設續租安排,一概要騰出龕位給輪候人士。

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本港一年有逾4萬人死亡,預計2009年約有88%人選擇火葬,火葬率更以每年1%加幅上升,當中約六成人會選擇使用公共骨灰龕,2009年骨灰龕位需求量約2.28萬,其後每年增加約1000個需求。

消息人士指出,在難覓地點不停興建骨灰龕位的現實下,設租用限期是實際解決方案,一如現時土葬也限定7年要「起骨」,若無後人處理,或會由食環署  起出骸骨,搬到公墳安放。

其實政府早在2006年已計劃在屯門第46區興建靈灰安置所,提供逾10萬個骨灰龕位,惟因選址遭當區區議員反對,興建無期。據悉,屯門區議會  接受在區內建焚化爐,換來是第46區不准建骨灰龕,故當局正在屯門區內物色另一個較遠離民居而交通不至太不便的地方,設置靈灰安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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