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透過土地查冊資料取得海逸豪園一物業業主的資料,並收買一名癮君子假扮業主以九百九十萬元放盤,騙取兩名買家一百四十萬元訂金。該冒牌業主昨被判囚四年。
海逸豪園於年初發生樓宇買賣騙案,一名癮君子假扮物業原業主以低於巿價一成出售豪宅,吸引三家地產代理公司即聯絡相熟買家入貨,其間中原地產 查冊後發現簽名不符,擱置交易,但兩名買家透過利嘉閣 及太陽地產支付逾百萬元訂金。案件昨於區院審理,過去有二十一次案底的被告張正揮(三十六歲)承認兩項詐騙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囚四年。
暫委法官林偉權昨指,被告聲稱於本年初在元朗美沙酮診所外,遇上一名叫「明哥」的男子,對方以一萬元收買被告犯案,雖然被告非案件主腦,但被告和他人都是經精心策劃,進行連串詐騙舉動,被告出面假冒業主,和新買家及地產經紀聯絡,並借出名義在銀行開立戶口,以使收贓,所以被告亦不能獲輕判。
案中涉及的物業位於紅磡海逸豪園第四期海逸灣第十七座一低層海景單位,內地業主陳聖輝於○八年五月以一千三百萬港元購入該單位後,便透過地產代理以三萬元月租放租,所以多家地產代理均持有該單位的門匙。
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利嘉閣在公司網頁中發現上述物業以九百九十萬元放盤,低於市價,經紀即聯絡熟客侯佩華,與被告議價後,被告同意減至八百八十八萬元,買家即同意支付一成訂金,被告便相約經紀於三月一日晚在落馬洲 簽立臨時合約,其間被告向經紀出示中國身分證及雙程證件,兩證件均是被告的相片,但姓名卻是業主陳聖輝。
另太陽物業代理得悉上述單位放盤,乃知會熟客黃子覺,被告與經紀議價後將售價減為九百十二萬元,買家即簽出五十萬元面額的支票交給經紀,三月四日經紀在上水 火車站與被告見面,並查檢被告證件後,讓被告簽立合約。
案中另有一女梁姓買家透過中原地產經紀聯絡被告,但經紀發現被告以英文簽名,與查冊文件上業主以中文簽署有異,即時擱置交易,所以未被騙去四十七萬的訂金。被告其後將這些支票存入銀行,銀行閉路電視把被告樣貌拍下。警方終於三月十三日將被告拘捕。
[ 本帖最後由 mercurywong 於 2009-9-3 09: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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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3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