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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藍屋群活化「留屋留人」

(星島)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政府昨日起接受非政府機構,申請第二期活化歷史建築物計畫,共有五幢建築物可供申請。位於灣仔石水渠街的藍屋建築群,將會首度引入「留屋又留人」方式進行活化,初步已有十三個住戶及商戶答允留下,當局會要求日後中標的社企,須確保日後藍屋建築群租金,最多只能按通脹加租,並須協助居民改善衞生設施。

  記者:歐志軍

  發展局昨公布第二批、共五幢可供活化的歷史建築,包括重新招標的舊大埔  警署,以及灣仔藍屋建築群,前粉嶺  裁判法院、沙田  王屋邨古屋及九龍城侯王廟古屋;計畫由昨日起接受申請,十二月底截止。

  加租須參考物價指數

  其中最特別的,是位於灣仔石水渠街的藍屋、黃屋及橙屋建築群,將是首個採用「留屋又留人」方式進行活化,日後中標營辦的社企,必須協助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提供基本的衞生設施,以及強化地區網絡。當局認為,藍屋建築群日後可用作教育或遊客中心,或是文娛場所或福利設施。

  文物保育專員陳積志透露,初步已得知有十三戶可能選擇留下,承認加入「留屋留人」的元素,會加添推行活化工作的複雜性,但指已經有多個非牟利組織表示有興趣。他又表示,中標機構不會只依賴租金收入,當局會規定藍屋移交後,租金不能超出原有水平,日後機構只能每兩至三年調整一次租金,必須參考消費物價指數,相信大幅加租機會不大。根據當局資料,選擇留下的租戶,現時所繳交的月租普遍介乎四百至一千八百元水平,但其中有兩戶僅需繳交一元的象徵式租金,而居住地下及閣樓的其中一戶,卻需繳交一萬三千元租金。

  粉嶺裁判法院樓面面積最多

  至於在第二批推出活化的歷史建築物中,以前粉嶺裁判法院涉及最多樓面面積。該址共有五幢建築物,但除前粉嶺裁判法院外,其餘四幢附加建築物的建築價值較低。當局認為,該處日後可用作藝術文化和創意產業或郊野學習和遊客中心。

  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李鉅標表示,由於康文署  已計畫在前粉嶺裁判法院旁邊興建一個跨區文化中心  ,因此會剔出法院前一些用地,預留供跨區文化中心使用,相信可以藉此結合歷史和文化元素,兩幢建築物日後可以產生協同效應。當局曾為活化歷史建築物預留十億元,已投放約五億元推行首階段的活化工作;為協助推行第二期及往後的活化計畫,當局亦確定再增撥五億元,令預留作活化歷史建築物的金額增至十五億元。當局計畫於九月開放第二批推出的活化歷史建築,供有意入標者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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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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