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受內地民眾關注的「民女殺官案」終於有了判決。湖北巴東縣法院昨日宣判,21歲女服務員鄧玉嬌用刀刺死侵犯她的官員是「防衛過當」,其「故意傷害罪」成立,但因被告有「心境障礙」疾病,又主動投案自首,故免除處罰。有內地法律界人士認為,鄧玉嬌其實是「正當防衛」,法院判決是「顛倒是非」。新華社引述鄧玉嬌的話說,她對宣判結果感到滿意,不打算上訴。
庭審昨日上午在巴東縣法院第一法庭開始,外形瘦弱的鄧玉嬌頭紮馬尾辮、身穿白色T恤、深色褲子,精神狀態良好,在庭上說話聲音比較小,但思路清晰。庭上有新華社、《人民日報》等記者旁聽,法院外還有數百名民眾圍觀等候消息,秩序大致良好。鄧玉嬌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指被告屬於正當防衛,為她作無罪辯護。
法院在宣判時指出,5月10日晚,巴東縣官員鄧貴大、黃德智等人酒後到鄧玉嬌所在的「夢幻娛樂城」玩樂,黃德智要求鄧玉嬌陪其洗浴遭拒,鄧貴大、黃德智二人對鄧玉嬌糾纏、拉扯、辱罵,兩次把她推坐在沙發上不准離去,她從包內取出一把水果刀,把鄧貴大左頸、左小臂、右胸、右肩刺傷,黃德智上前阻攔時亦被刺傷右肘。鄧貴大隨後傷重死亡,黃德智被鑑定為輕傷。
法官表示,鄧玉嬌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成立,但她主動投案並如實作供,且經法醫鑑定,鄧玉嬌為「雙相心境障礙」(即類似躁鬱症,心理在躁狂與抑鬱中搖擺),負有限刑事責任,故依法判決對鄧玉嬌免刑事處罰。
鄧玉嬌其後在母親陪同下離開法院。據新華社報道,鄧玉嬌表示將來會多做善事,回報社會。而鄧母表示:「對於這樣一個寬大的處理結果,我很滿意。」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法院是受到官方和民意兩方壓力下而作出折衷處理,但有「顛倒是非」之嫌,「鄧貴大、黃德智明顯要實施強姦,他們是加害人,現在鄧玉嬌『故意傷害罪』成立,反而變成是加害人。如果這樣都要被判有罪,可能會令其他公民在受到侵害時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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