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氣溫炎熱,是入夏以來新高,大批市民到泳池游泳消暑,結果一日內發生三宗泳池小童遇溺意外,其中一名在將軍澳公眾泳池嬉水10歲男童遇溺疑延誤施救,情況危殆。有泳客稱目擊該男童浮在水面曾向救生員求助,但對方未即時處理,質疑救生員有失職之嫌。另外,港島司徒拔道豪宅曉廬及渣甸山居民協會的會所泳池亦有兩名分別6歲及3歲男女童遇溺,幸無大礙。
遇溺命危男童姓王(10歲),事發時與15歲兄長同到將軍澳泳池游水,但當時兄弟兩人分開玩耍,哥哥知悉弟弟出事後,十分擔心。王童父母事後接獲警方通知趕抵醫院,昨晚留守病房等候消息。
昨日中午艷陽高照,居於將軍澳區10歲王童與15歲兄長到將軍澳公眾泳池嬉水池玩水,泳池內人頭湧湧。據當值救生員向警員稱,一直留意到在池邊嬉水的王童,但轉眼約一分鐘後便見他昏迷,浮在1米深嬉水池中,立刻下水將他救起。救生員替王童急救,當時王童已昏迷,救護員到場發現他心跳及呼吸微弱。
此時王童兄長猶未知弟弟出意外,直至聽到身後人聲起哄、其他泳客圍觀救護員急救,才知弟弟遇意外,立刻追問弟弟情況。經救護員搶救後,王童心跳改善,由救護員戴上氧氣罩協助呼吸,急送將軍澳醫院救治,稍後再轉送聯合醫院進一步治療。
不過,現場一名姓賴男泳客則稱,事發時目睹王童浮在水面雙眼緊閉,曾向救生員求助,但對方竟叫他「篤吓佢(指男童)有冇反應」,未有即時施救。他輕拍男童,對方無反應於是告知救生員,這時救生員才下水救人,他直斥救生員失職,更間接踢爆有人涉嫌講大話。康文署則否認有人疏忽,強調事發時負責「台更」的救生員發現該小童在嬉水池懷疑遇溺,已即時指示最接近的救生員上前施救。
另外,中午12時許,3歲姓陳男童與7歲兄長隨36歲姓李母親到渣甸山祈禮士道渣甸山居民協會會所泳池游水,20分鐘後母親發現幼子不適遇溺,救生員救起陳童急救送院,幸無礙回家。
至昨午4時許,一名由加拿大回港6歲女童,與63歲外婆及表兄在港島司徒拔道豪宅曉廬會所泳池嬉水時遇溺,當時女童在水深及腰位置玩水,泳池有三名救生員當值,外婆則在池邊看守。未幾女童及表兄溜出外婆視線範圍,外婆發現失去兩人蹤影大驚呼救,救生員即下水搜尋,隨即在深水處救起遇溺昏迷女童,經救護員搶救女童蘇醒。據知女童與父母及外婆居於加拿大,早前女童隨外婆來港,入住姨母曉廬豪宅寓所。
不應視泳池為託管所
暑假是水上活動的熱門季節,不少家長帶子女到泳池或泳灘,有拯溺員工會負責人指,所有水上活動都有一定風險,故家長應寸步不離地陪伴年幼子女身邊照顧,以策安全。他又批評不少家長帶子女入公眾泳池後就離開,將公眾泳池視為託管所,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行為。
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言人郭紹傑表示,要做好兒童的水上活動安全,家長需負很大的責任,一個成年人在泳池中看管的兒童不應超過兩名,因為小朋友沒危險意識,若看管人數太多可能會「走漏眼」。
其次,不應留下年幼子女獨自在泳池中嬉水,應寸步不離在其身邊照顧,遇到危險應即向當值救生員求助。另外,泳灘的環境比泳池更複雜,家長更應打醒十二分精神看管小童。
郭紹傑稱,04年港府將救生員人手削減三分一,至今仍未恢復昔日的人手編制,令救生員工作壓力大增,家長在泳池範圍應配合救生員的勸告看管好子女。郭紹傑又批評食環署發牌給私家泳池時,只規定有關泳池須有兩名救生員當值,但對泳池的規模則沒有規限,是一個漏洞。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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