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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民間電台上訴終院被拒,案件下月重審

上訴庭早前裁定民間電台案中,裁判官游德康無權處理《電訊條例》發牌條文是否違憲。民間電台上訴失敗後,昨日再被終院拒絕發出上訴許可。失去「最後機會」的被告之一、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直言「對終審法院非常失望!」,強調會繼續抗爭到底。

終院指申請人海昇科技有限公司理據不足,拒絕批准上訴申請。梁國雄獲悉上訴失敗後,指《電訊條例》的發牌制定未有清楚界定可發給哪些人,又認為上訴庭及終院未有考慮《人權法》,直言法治已死,被政府打壓。

他相信今年6月4日及7月1日之後,民間電台將遭更多票控,更多廣播者可能面對監禁,但他們也會抗爭到底,爭取擴展至24小時廣播,更揚言仍會「開咪」。

民間電台於2005年「開咪」,主要成員包括曾健成、梁國雄等人,翌年電台被電訊管理局起訴非法廣播,甚至連出席的嘉賓,如支聯會主席的司徒華、社民連陳偉業等也遭票控。

直至08年1月,東區法院裁判官游德康裁定,《電訊條例》訂立的電台發牌制度容易令申請人混淆,給行政機關過大權力,違反言論自由,故撤銷包括曾健成及梁國雄等6名被告共14項控罪。惟律政司即提出暫緩執行申請,以便提出上訴。其後律政司上訴得直,法官指裁判官無權處理條件是否違憲,案件發還至今年6月12日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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