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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必須還毒奶受害人一個公道打壓民衆索償徒令國家蒙羞

(明報)10月13日星期一05:05
【明報專訊】中共17屆三中全會昨日閉幕,30年前的11屆三中全會,被視為中國改革開放的起步點,也是中國歷史的轉捩點。中國自1978年以來,經濟高速增長,人民由貧窮走向小康,經濟成就全球有目共睹。可惜,改革30年了,令人齒冷的事仍在發生。毒奶事件震驚全國,中國政府現在最應該做的一件事,是「還受害人一個公道」,但是近日受害人家長欲興訟向當局索償,內地律師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均受到阻撓,法院亦拒絕或拖延受理案件,這實在令人民費解,令國家蒙羞。

阻律師接案下令法院勿受理

家長聚會竟被指「聚眾鬧事」

據衛生部  通報,截至上周三(10月8日),全國因食用毒奶粉住院治療的嬰幼兒仍有10,666名。事件的最新發展是,廣東省首名被確診為三鹿奶粉受害嬰兒的家長,10月8日向廣州市中級法院入稟控告三鹿集團及中國奶業協會,索償90萬元人民幣,這是廣東首宗「毒奶粉」訴訟案件,但法院至昨日仍未公布是否受理。

類似索償案件近日已陸續出現,9月底河南亦有幼童家長狀告三鹿集團並索賠15萬元,是民間索償的「第一案」,但事情進展並不順利。據《大公報》9月23日報道,有內地法律界人士透露,河北省政府部門曾與法律界人士開會,要求律師不要受理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訴訟,並要「保持距離」,結果導致河北省律師拒絕受害者索償的委託。

本報10月4日亦報道,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透露,三鹿集團所在地河北省的律師最早受到壓力,毒奶粉事件曝光後,河北省當局第一時間召集全省律師開會,阻止當地律師代理毒奶粉事件受害者訴訟,其他省市的律師也受到壓力。他透露,河北、河南等省的司法廳下達通告,不准律師為受害者提供司法服務,已經參與的要撤出,而法院亦奉命拒絕受理相關訴訟。

報道又指出,河北石家莊部分受害兒童家長成立聯合會,負責人稱聯合會成員已有800多人,家長只是定期聚會,暫不會提出訴訟,但政府也不能容忍,被當局指摘「聚眾鬧事」,多次被警告。

毒奶事件,可說是中共自1949年執政以來最嚴重的食物安全事件,嚴重危害數以萬計國民生命健康,更禍延「中國製造」之品牌。事件起因是奶製品生產者貪圖利益,罔顧國民健康,官員涉嫌包庇瀆職,當局必須嚴加追查。但目前事態顯示,當局正在努力的方向並不是查明真相,找出兇手,向公眾交代,反而是加緊限制民間索償活動,不但受害者成立組織受到嚴密監控,律師提供法律援助亦受到阻撓。當局的做法,乃是非不分。

阻撓索償是顛倒黑白

有負人民也損害胡溫

中國政府如今應做的是,還受害人一個公道。這可從兩個層面來落實:

第一,追究責任。

毒奶事件發生後,當局指摘部分奶農私自混入三聚氰胺,結果個別奶農被拘捕,三鹿集團領導被刑事拘留,石家莊市政府領導被撤職,質檢總局李長江則引咎辭職,但自此以後,再沒有重要官員被指涉案。

公眾的質疑是,如此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禍延全國,問責官員僅此數人?涉事官員除了丟官以外,是否涉及貪污瀆職、玩忽職守,當局會否追查?地方部門向上級報告事件後,中央其他部委有否隱瞞?

要「還受害人一個公道」,就必須徹底追查事件,揪出涉案的官員繩之於法,讓事件大白於天下,警惕國民萬萬不能重蹈覆轍,而不是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瞞天過海。

第二,讓事主索償。

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人民有不少途徑向政府及商家施壓。試想像,若毒奶事件在民主國家發生,民衆定必組織遊行示威,向政府及企業抗議,輿論亦會窮追猛打,明查暗訪,找出元兇,政府首長甚至會不堪壓力,躬身下台,企業更可能面臨刑事起訴,甚至結業。

但在中國,礙於現時的國情,這些情况都不可能發生。國民投訴無門,唯一可望討回公道的渠道,就是提出索償,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權益。當局若對律師及法院施壓,阻撓家長索償,就是把家長的唯一希望都打破,實際上就是懲罰受害人,獎勵施害者,是非黑白顛倒,莫過於此。

中國改革開放30年了,但到了今天發生毒奶事件,竟然還有官員要求人民為了大局,犧牲小我的利益,這種做法,受害的是人民,受惠的是貪官奸商;這種做法,實在有違時代的發展,有負人民的期望,有損胡溫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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