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銀行要負最大責任
佢地自己都唔知賣緊咩野
職員都唔識產品係點運作
明顯有誤導成分
而近日迷你債券問題越鬧越大,財金官員,銀行及苦主都出來發言,各有自己的立場,筆者企於苦主那一方,但事件終究要解決,只是由誰來付鈔,以筆者愚見,其實財金當局應向銷售迷你債券的銀行,接見一批銷售人員,要他們詳細解決迷你債券的條款及種種問題,例如風險及回報的情況,如果他們經歷了雷曼事件後,仍然不能清楚解釋,大家便知道他們當日是如何推銷有關產品,如果欺騙屬實的話,政府應對這些銀行及人士(大都是持牌人士)加以重罰,才能維持香港的秩序及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