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雷曼投資者到金管局要求協助追討賠償。
雷曼風波未息,證監會昨首次公佈,本港受雷曼兄弟清盤拖累,而涉及擔保的結構投資產品高達一百二十七億元,顯示受害者眾。一批雷曼兄弟「迷你債券」的投資者,昨早與金管局及銀行代表會面高討解決辦法,但金管局表明不能為苦主追討損失。有學者明言,投資者幾已肯定無法取回全部資金。
五十名購買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及相關結構性投資產品的投資者代表,在民主黨的協調之下,昨早與金管局及銀行代表會面,要求政府介入事件,調查是否有銀行以不當手法推銷雷曼迷你債券,同時提出負責監管的金管局及分銷銀行應承擔責任。
有雷曼迷債投資者批評,售賣相關投資產品的銀行只想推卸責任,根本不打算保障投資者權益。「我擺夾萬鰠屋企,若夾萬俾人搬走,我心甘命抵,但銀行竟然(對購買雷曼迷債投資者的回覆),向我講一句話,指銀行都會執笠,都無保證,等如雷曼事件一樣。」
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在會面時,否認局方監管有漏洞,因為銀行並不是將每項推出的投資產品交由局方批准,但已責成涉及銷售雷曼迷你債券的銀行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以電話、書面及簡報會的形式,向受影響的投資者解釋事件及他們應有權利。
他又表示,目前局方收到七宗有關銀行投資產品不當銷售手法的投訴,會跟進及處理每宗個案,並預計數字會陸續增加。他同時表明,礙於法例賦予金管局的權力,即使有關投訴屬實,局方只能提出罰則如罰款或停牌,但不能替投資者追討金錢損失。另外,消委會表示收到五宗有關雷曼迷你債券的查詢,但未收到投訴個案。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會談後表示,擬向警方及消委會投訴事件後,計劃為雷曼迷你證券投資者,向銀行提出集體訴訟,及要求警方徹查事件。
礇豐銀行昨日首次刊登報章,指出作為雷曼迷債的受託人,已與發行人交涉,以獲取更多資訊,銀行將根據條款執行投資者的權益,包括可能提早贖回債券。
提早贖回債券,或可早日取得投資款項,然而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現有雷曼擔保或發行的迷你債券價值,即使抵押予其他買家購買,肯定遠低於原來的價格,加上部份迷債涉及次按資產或信貸相連的結構性投資產品,幾可肯定投資者可能損失大部份投資金額,蝕本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