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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蘋論:讓步是一種能力

中國既要舉辦一個「平安奧運」,又要舉辦一個「盛世奧運」,這兩個目標看來有些矛盾。要保證「平安奧運」,自然要安全部門大舉出動,除了種種反恐演習和戒備之外,還收緊外國人的簽證,壓制國內的任何抗議聲音,封閉網站的討論區。早前《蘋果》記者一度被拒入境,對香港記者連續兩天粗暴對待,大舉逮捕維權人士,都是政法機關要加強專政手段的表現。但另一方面,以奧組委為首,就要貫徹辦一個「盛世奧運」的目標,因此,對《蘋果》記者終於放行,對連續兩天干預香港記者採訪的行動就表示「處理手法不當,避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奧組委被問到是否會徹查事件時又支吾其詞,並要求香港記者配合公安管理工作。似乎最高當局仍以「平安奧運」為第一優先,是不是表現出「盛世」及按現代文明社會的要求和秩序處事,就放在低一個層次考慮矣。
為了與文明社會接軌,上周奧組委宣佈設置專供示威人士表達意見的三個示威區。儘管示威區都離奧運比賽場地甚遠,又要提前五天申請,更嚴禁「損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申請,禁止沒有永久居留權的人提出申請」,這實際上已將西藏、達爾富爾等問題的示威申請排除在外了。國際人權組織說這「只是一塊遮羞布」,目的是「幫助中國和國際奧委會擺出尊重示威權的樣子,而事實卻恰恰相反。」
不過,即使是這樣一個遮羞布式的舉措,中國也以對外宣示為主,在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主流媒體,都沒有發現對這項舉措的直接報道。報道這消息的只有《南方日報》、《京華時報》等非主流媒體。中國當局顯然不想這措施在內地引發討論,並誘導對人民示威權利的期待。
但即使這樣,仍出現兩篇有關評論。一篇評論刊於7月24日《中國青年報》,題為:〈「奧運遊行示威公園」開始的民主訓練〉。評論說:「和平集會和遊行示威的權利是一項普世性的公民權利,也是我們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各種觀點的意見紛呈是很正常的,應當予以容忍。多元化的觀點通過正常的渠道表達,有助於政府兼聽則明。」評論主張不要把示威遊行「視之為洪水猛獸」,這樣「才能讓公民紓緩過激情緒,保障社會和諧。」評論對中國留學生在奧運聖火傳遞期間的一些過激表現提出批評,說「留學生不遵守所在國遊行示威的法律規定,對他國公民表達意見顯示出極度不寬容,給他國人民留下不好的印象。」
當然,評論沒有提及這些留學生是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所發動的,也沒有提及大批來港的內地客在香港聖火傳遞時的惡劣表現,和香港警方與他們的配合。
另一篇是7月24日發表於中國網的評論。評論說,設立示威區「對歷屆奧運會來說,並不是創舉而是慣例,但對正在崛起的中國來說,卻是開創先河的破冰之舉」。「在中國,遊行示威向來屬於敏感詞彙,雖不至於談之色變,但自上而下,均避之唯恐不及。」「設立示威區,正是成熟包容的平常心的表現。」「這是一種政治智慧,也是一種大膽嘗試。或許未來成為一種慣例,亦未可知。」
這兩篇評論,如曇花一現,並無後繼,但卻殊不簡單。它們反映了內地社會對意見表達自由充滿期待。這期待顯然不是中國主政者所願意見到的,因為中國主政者仍未具有包容和讓步的智慧與能力。假惺惺的示威區,對香港記者動粗自認處置不當,都只是應付奧運的權宜之計。

「讓步是一種能力。」這是21年前筆者訪問柏楊時他所說的一句話。當時正是蔣經國在台灣實行開放政策的時候。柏楊說他被國民黨關了這麼多年,沒有道理幫國民黨說好話,但蔣經國的讓步,確實表現了能力與智慧。「有些人老是從道德的觀點去要求一個政權自動讓步,這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在被迫的情況下,只要它認清局勢而轉彎,這就是英明。」
筆者認為,中共還未具備讓步這種能力。奧運過後,一切都會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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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就系好怕香港真系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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